第1763章 又見刀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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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東方聯邦,水城,街頭。

  黃頭髮,白背心,沙灘褲,人字拖。

  他只是往那裡一站,就像古惑仔從電影裡走出來,和那些身經百戰、帥氣逼人的主角們沒有什麼區別。

  唯一不同的是...他臉上真有一道疤。

  一道恐怖的傷疤,斜在臉上,沒有人能夠想像,他曾經到底經歷了什麼。

  只是一道疤,就把這人的氣質從混混提升到了老大。

  事實上,他雖然不是老大,但也差不多了。

  骨頭幫二當家——刀疤。

  刀疤身後站著一群小弟,所有人守在門外,直到一道身影走出。

  眾人齊聲道,「三爺!」

  骨頭幫大當家——骨三,賞臉的都叫一聲三爺。

  在水城,沒有人不敢不賞臉。

  三爺是水城的傳奇,水城上下,誰不知道幾件三爺的事跡?

  骨三本來是街頭一個小混混,和大部分混混一樣,沒有靠山,沒有背景,三天最多吃三頓,骨瘦如柴。

  他14歲就在街頭遊蕩,16歲進幫派,17歲抽中死簽。

  所謂死簽,是幫派里的殺手,抽中籤的人,拿一筆安家費,單槍匹馬去殺對方的大哥。

  這種事,兇險萬分,十個抽中死簽的人,八個都會選擇拿錢跑路,剩下兩個腦子不好的,就算真的去了,也十死無生。

  能不能殺死對方大哥不知道,自己肯定是活不成了。

  如果能活著回來,這裡說的是如果,因為大家都知道抽中死簽沒辦法活著回來,所以任何事後承諾都是畫大餅,這餅就畫的格外大。

  按照當時的規矩,做完這一單,如果是蹲苦窯,在裡面會菸酒肉管夠,別人沒內褲穿你都有。

  苦窯蹲出來,直接在幫派內抬舉你做大哥,你殺的大哥是什麼級別,做多大生意,你就當什麼級別的大哥。

  當年,骨三抽中死簽之後,拿了十萬的安家費,用了十天時間,花光了10萬。

  最後,他找人借了20塊錢,買了把水果刀,就去了。

  那位大哥是怎麼死的,至今都沒人知道。

  總之,骨三回來交差的時候,水果刀上都是血,那位大哥也死了。

  捕快開始抓人,抓了很多人,唯獨沒有抓骨三。

  有人懷疑,那位大哥不是骨三殺的。

  但水果刀的血,確實是那位大哥的。

  於是,骨三卡了一個BUG——抽中死簽的他,完成任務之後,沒有蹲一天的苦窯,直接當上了大哥。

  成為大哥之後,骨三一鼓作氣,下一屆就當上了話事人,直到今天。

  水城的幫派人物里,骨三是繞不過去的傳奇。

  哦,不,當年的骨三已經成了如今的三爺。

  而刀疤,是骨三這兩年最得力的助手,他的崛起甚至比骨三還要絲滑,可任憑誰也挑不出半點毛病。

  刀疤出手,寸草不留。

  三爺出面,見到這麼多人,微微皺眉,

  「怎麼帶這麼多人?」

  刀疤平靜說道,「夠用。」

  刀疤說夠用,那就是真的夠用。

  很快,三爺就明白,夠用是怎麼用的了。

  他們剛出發沒多久,就遇到一批蒙面兇徒襲擊,對方人數不多,手裡的傢伙也不夠亮,說句不客氣的,刀疤如果多帶點人,對方甚至不敢露頭。

  殺退一波人之後,捕快又來找茬,把幾個傷重的交待出去,一行人只剩下一半不到。

  接著,好似過五關斬六將一般,此行是風波不斷,人手或死或傷或退場...

  到最後,骨三身邊,就只剩下刀疤、兩個紅棍,一個白紙扇。

  顧名思義,紅棍是能打的打手,白紙扇是軍師一樣的謀士。

  五人坐上了一艘快艇,刀疤開船,三爺的神色格外陰沉。

  「我們幾個人里,有內鬼。」

  三爺緩緩開口,

  「不然的話,這些人不會這麼清楚我們的行蹤。」


  聽著三爺的話,眾人都是心底一沉。

  「三爺,你是知道我的...」

  白紙扇還沒來得及開口,就被紅棍一巴掌扇了過去。

  「三爺讓你狡辯了嗎?」

  白紙扇:......

  上來就是一頂狡辯的帽子扣在頭上,這一巴掌牟足了勁,扇飛了他幾顆牙,別說開口說話了,嘴裡的血都快咽不下去,止不住地往外涌。

  解決了白紙扇,剩下兩個紅棍一左一右,站在骨三面前,神色不善。

  不需要言語,他們要做什麼,也很明顯了。

  「三爺,對不住了。」

  紅棍只是打手,有沒有花,都一樣。

  他們雖然能打,但沒打算當一輩子的打手。

  只不過,他們這一次選擇踩著三爺上位。

  骨三沒有言語,只是亮出了一把水果刀。

  當鮮血被海水沖刷時,快艇停在了沙灘上,兩名紅棍已經倒下,只有骨三氣喘吁吁。

  他手裡的水果刀,也不知道掉到了哪裡。

  骨三抬頭看著月亮,不知道在想些什麼。

  一道身影擋住了月光,出現在骨三面前。

  直到這一刻,骨三才徹底明白,刀疤所謂的夠用,是什麼夠用。

  骨三咬了咬牙,

  「我還能站起來呢。」

  想讓他束手就擒,沒那麼簡單。

  「我知道。」

  刀疤點頭,「沙灘上有一輛車,要走幾步。」

  骨三有些疑惑,對方的意思是...放自己走?

  「車上的油,剛好夠開到最近的衙門。」

  刀疤繼續說道,

  「這輛車是被偷的,但不是你偷的,記得告訴衙門的捕快...」

  骨三已經徹底迷茫了,他完全搞不懂這傢伙,到底在想什麼。

  「你是說...你安排了今晚的一切,只是為了讓我去衙門自首?」

  骨三發出沙啞的笑聲,吐出一口血痰,

  「姓高的,你憑什麼覺得,我一定會這麼做?」

  刀疤沒有廢話,直接給出了理由,

  「半個小時前,我們還在海上的時候,股票開盤,你重倉的幾家公司暴跌,沒有追平保證金,已經爆倉了。」

  「十五分鐘前,捕快封了海邊的三間倉庫,你的現金也沒了。」

  「這是你最喜歡孩子的DNA鑑定,嗯,他是你保鏢的孩子,他們一家三口已經坐飛機走了...」

  「.....」

  刀疤只用一分鐘,就向骨三證明了,如今的骨三,只不過是一個孤家寡人,活著都是一種煎熬的那種。

  骨三咬了咬牙,「那我還可以去死!」

  刀疤沒有多看他一眼,沒有多說一句,轉身離去,消失在夜色之中。

  刀疤知道,骨三不敢死。

  這就是他做事的風格,從不浪費時間,不浪費任何功夫,我們稱之為——高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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