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63章 1899年,時局變換的十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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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563章 1899年,時局變換的十年

  隨著海地危機的結束和美國的消停,美洲地區進入了一個短暫的平靜期,而無論世界各地局勢如何變化,時間仍然以固有的頻率向前推進。

  1892年11月,剛果海外省發現一個大型鑽石礦場,探明鑽石儲量約300萬克拉。隨後被上報至漢國中央政府,於第二年10月份,正式進行開採。

  1892月12月,一名遠洋航運公司的職員,改進了餅乾的製作方法,在180℃至185℃高溫下,對食物進行烘烤,以去掉多餘的水分,在保證食物營養價值的前提下,進一步降低了食物的重量,進而提高了單位重量食物的經濟價值,降低了運輸成本。

  以小麥粉、糖、油脂、乳製品為原料,經冷粉工藝調粉、輥英烘烤、冷卻、粉碎、外拌,再夾入其他乾果、肉鬆等輔料,經高溫烘烤、壓縮而成的壓縮餅乾,主要用於遠洋移民途中的食物消耗,和作為加工食品,出售至遠東大陸、朝鮮等糧食緊缺地區。

  改良後的壓縮餅乾,在推出市場之後,受到華人移民、航運公司以及採購的朝鮮政府等方面的廣泛歡迎。因為減輕了食品重量,遠洋船隊得以運輸更多份額的加工食品,受益於食品加工技術的進步,更多掙扎於死亡線的遠東貧困百姓。得以因為壓縮餅乾充飢,活了下來。

  1893年2月,初步完成內部整頓的宋卡王國宣告公投加入漢國,與蘭芳一樣,成為了漢國名下的自治王國,在外交、政治、軍事等方面接受漢國指導,內政和經濟領域,則保有一定的自治權。

  1893年4月,為規範商業活動和完善經濟稅收體制,漢國中央政府頒布法令。

  對於居住在其他國家領土範圍內,且未獲得漢國海外居民身份認證的華人,進入南美本土、宋卡、蘭芳、剛果、南太平洋領地進行商業活動,需要額外繳納3%額度的稅金。

  進入夏威夷、泰國、朝鮮等與漢國簽訂最惠國經濟協議的國家,也無法享受最惠國商人待遇。

  海外華人良莠混雜,不少華人、華商依託出賣本族群利益、協助殖民者剝削、壓迫本族群同胞起家,為對這類人群做出區分,漢國政府特地做出補充法令,不給予他們海外居民身份認證,同時,涉及到違法犯罪方面,也會依託太平會等外圍組織,進行針對性懲罰。

  1893年6月,因擔心邊界爭議領土問題引發糾紛,為鐵礦開採帶來不必要的麻煩,直到1893年6月,在與玻利維亞完成邊界勘訂,雙方重新簽訂邊界條約,主要礦場區被劃入本方領土區後,漢國政府才開始對鐵礦進行正式開採。

  1893年9月,漢國皇家科學院一名科研人員,在進行內燃機項目攻關時,成功發明第一款實用型柴油發動機,發動機功率達到10馬力,於1894年6月投入試生產。

  1893年10月,飛機項目組成功將汽油航空發動機功率提升至12馬力,4個月後,以該發動機為動力的第一款飛機成功升天。漢國由此成為航空領域的領先國家。

  1894年3月6日,南洋分艦隊升級為南洋艦隊,艦隊級別為集團軍級,艦隊長官級別與大西洋艦隊、太平洋艦隊相當。管轄範圍為布干維爾島以西,包括宋卡王國、蘭芳王國、納土納群島以及泰國、遠東大陸、朝鮮一線海域。

  1894年3月12日,以黎明號、朝陽號為首,總規模超過20艘的艦隊,從漢國太平洋沿岸出發,前往南洋海域,以加強南洋艦隊實力。

  與此同時,一艘對外採購,一艘自行建造,總計兩艘排水量超過一萬噸的戰列艦,分別加入大西洋艦隊、太平洋艦隊服役。

  1894年3月27日,漢國徹底消化萬噸戰艦建造技術,第二批,總計兩艘由本國自行設計,排水量達到1.2萬噸的新型戰列艦正式在新京造船廠開工建設。

  1894年5月,漢國進入預備立憲期,內閣、立法院、眾議院等各部門開始行使憲法賦予的權利,經各部門推選,李明遠任命,劉朴成為大漢帝國第一任內閣首相。

  1894年6月2日,東瀛政府決心利用東學黨起義事件,挑起戰爭。

  6月5日,成立由參謀總長、參謀次長、陸軍大臣、海軍軍令部長等參加的「大本營」,作為指揮韓戰的最高領導機關。

  6月9日,東瀛方面派先遣隊400多人,在駐朝公使大鳥圭介的率領下,以《濟物浦條約》規定之東瀛有權保護使館和僑民為藉口進入朝鮮首都漢城,同時根據《中日天津條約》知照中方,其後又在6月12日派兵800人進駐漢城。

  6月16日,東瀛陸軍混成旅團先頭部隊在仁川登陸,到6月28日混成旅團後續部隊登陸,駐朝日軍數量達到8000餘人,超過清庭駐軍數量。

  6月20日清庭向列強提出申請,請求英、法、德、俄諸國介入調停。

  7月10日調停失敗。

  7月17日,東瀛政府作出開戰決定;7月20日,東瀛編成了以伊東祐亨為司令的聯合艦隊,隨時準備尋釁;

  同日,東瀛駐朝公使大鳥圭介向朝鮮政府發出最後通牒,要其」廢華約、逐華兵」,要求48小時內答覆,朝鮮繼續敷衍、拖延時間,於是東瀛決定出兵控制朝鮮政府,以找到與駐朝清軍開戰的「委託」。

  8月1日,雙方正式宣戰。

  9月17日,清庭、東瀛兩方艦隊在黃海海域爆發大戰,雖然經漢國影響,為防備漢國方面可能的海上威脅,清庭於1890至1893年間,相繼購買三艘鐵甲艦,但是在軍艦性能、訓練以及整體戰鬥力方面,北洋水師卻被東瀛聯合艦隊反超。

  黃海海戰歷時5個多小時,海戰的結果:北洋艦隊損失「致遠」、「經遠」、「超勇」、「揚威」、「廣甲等7艘軍艦,死傷官兵一千餘人;東瀛艦隊方面,「松島」、「吉野」、「比睿」三艦沉沒,「赤城」、「西京丸」等4艦遭受重創,死傷士兵900餘人。與歷史同期相比,北洋水師和聯合艦隊實力均有所提升,戰鬥中付出的軍艦、士兵傷亡數量,也高出歷史同期。

  但是從戰略角度,東瀛聯合艦隊奪取了黃海海域的制海權,獲得了戰爭的主動權,自此之後,勝利的天平逐步向東瀛傾斜。

  黃海海戰結束的第二天,9月18,漢國中央政府命令經過加強的南洋艦隊,趕往朝鮮海域,以觀望局勢。

  10月12日,漢國政府向東瀛提出外交照會,警告東瀛方面維護軍紀,不得傷害無辜百姓,為增強說服力,南洋艦隊不顧東瀛聯合艦隊阻撓,強行在仁川港、開城登陸,並派遣3000名海軍陸戰隊進入朝鮮首都漢城,以保護皇三子李景英未婚妻,惠容翁主李敏恩的名義,駐紮在城內。

  11月20日,東瀛軍隊攻陷旅順,即便因為漢國艦隊威懾,東瀛政府刻意強調,前線東瀛陸軍部隊一部,仍然未能約束軍級,導致近千名當地百姓遇難。

  11月23日,為懲治東瀛軍隊殘害百姓的暴行,南洋艦隊對聯合艦隊一部發動進攻,戰至傍晚時分,負責掩護後續運輸船隊上岸的聯合艦隊第二分艦隊不敵逃竄,海戰結束,第二分艦隊主力戰艦損失過半,隨行的6艘運兵船被擊沉,損失兵力超過3000。

  11月27日,南洋艦隊航行至東京灣,對港口區域進行2個小時炮擊,東瀛國內震動。

  11月29日,英國介入朝鮮戰事,受到英國干預,認識到漢國真正的陸海軍實力,以及聯合艦隊實力受損嚴重的不利情況下,為及早確立對清庭戰爭的勝利,

  東瀛政府不得不妥協退讓,承諾將戰爭局限在軍事作戰人員範圍內,答應給予受難者補償,尊重漢國在朝鮮利益。

  12月10日,南洋艦隊停止對朝鮮海域的封鎖,並按照約定,後退至濟州島海域。

  1895年1月,由於漢國的介入,英國、法國、德國等國擔心遠東局勢失控,同樣對戰爭進行干涉。

  1895年2月,清庭、東瀛簽訂停戰協議,戰爭結束。東瀛獲得了戰爭的勝利,卻未能獲得歷史同期的成果。

  清庭方面,雖然損失低於歷史同期,但是戰爭對內部的影響與打擊,卻遠比歷史上來得更加強烈。

  清庭的遮羞布徹底被扯下,威望遭到嚴重打擊,對地方的管理趨於失控。

  戰爭結束之後,西方列強對遠東大陸的滲透和剝削迅速加強,百姓困苦不堪,處於水深火熱之中,移民出海人數,逐年倍增。

  各類革命組織也如雨後春筍般出現。

  兩廣、東南沿海、北部內陸等地區,皆掀起一股留學熱潮,雖然由於清庭管控,留學生們沒辦法直接獲得留學漢國的機會,但是大部分熱血青年,以留學東瀛的名義出海,上了船之後,則直奔南洋方向而去。

  南美本土、宋卡、蘭芳成為了熱血青年嚮往的國度,由於南美本土考核嚴格、距離遙遠,大部分青年學生選擇宋卡、蘭芳兩國作為留學目的地,各類革命組織,也將總部設立在宋卡、蘭芳,因為宋卡、蘭芳是完全由華人建立的國家,再加上華人在南洋地位,遠高於歷史同期,因此,各類革命組織發展迅猛,至1899年年初,各類革命組織數量達到100多個,報名參加革命團體的青年數量,也超過2000人。


  1895年3月,得益於工業產業轉移的優勢,宋卡、蘭芳兩地出產的各類輕工業產品以及由南美本土運輸而來的新型工業產品,開始大量進入遠東大陸市場。當年年底,漢國方面,包括宋卡、蘭芳在內,對遠東大陸出口的貿易總額突破至6000萬漢元,並且仍然維持著高速增長的態勢。

  1896年2月,經過6年時間恢復與發展,在獲得美國明確支持下,巴西共和國發起統一巴西地區的戰爭。

  1898年10月,因為人口潛力不足,巴西帝國在交戰中,逐步處於劣勢。

  12月,經過全面評估,漢國中央政府放棄了對巴西帝國的扶持,中斷了對巴西帝國的武器供應。

  1899年4月,巴西共和國軍隊占領巴西帝國首都薩爾瓦多,伊莉莎白女皇宣告投降,巴西帝國自此宣告滅亡。

  1899年5月,英國與布爾人談判失敗,英國政府做出開戰決定。

  1899年6月,英國政府從本土、非洲、印度等各個地區,抽調兵力,向南非集結。

  1899年7月,受到即將進行的布爾戰爭影響,英國政府分別向漢國、美國兩國發出外交照會,提出正式讓渡美洲地區主導權的決定,在漢國、美國尊重自身利益的前提下,不再對美洲事務,進行軍事干涉。

  1899年8月,在預備立憲實行五年,外界形勢即將發生劇烈變化的時間點,漢國政府公開發布一項法令,宣布實行官員財產公示制度,以加強民眾對政府官員的監督。

  官員財產公示制度最早起源於英國,1693年英國實行公務員財產公示制度後,其他國家紛紛跟進。

  瑞士於1776年,美國於1789年,瑞典於1880年,荷蘭於1815年,比利時於1830都實行了公職人員財產公示制度。

  隨著漢國經濟發展的騰飛,以及五年預備立憲的順利推行,順勢推出官員財產公示制度,符合漢國國情,也有利於國家後續發展需要,因此,在李明遠提出建議後,經各部門表決審核,得以正式推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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