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9章 錯!大錯特錯!漏洞百出的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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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109章 錯!大錯特錯!漏洞百出的分析!

  「張律師,按照您剛才所講述的案件,我覺得張三的違法犯罪行為,屬於是間接殺人罪。(-_-) (-_-)」

  「首先,他們二人去往野生動物園遊玩的要求,是張三最先提出來的,對此我有充分的理由,懷疑這就是他的作案動機。」

  「根據我國《刑法》第十四條明文規定,明知自己的行為,會發生危害社會的結果,並且希望或者放任這種結果發生,因而構成犯罪的,是故意犯罪,應當負刑事責任。」

  「後續,在觀光大巴之上,張三又故意與他老婆發生爭吵,促使他的老婆在憤怒之下,離開大巴的保護,被老虎咬死。」

  「而,張三既然知曉當時的情況極度危險,卻還以言語刺激他的老婆,使其老婆失去理智之下,做出了錯誤的決定

  「對此,我有充分的理由,懷疑這就是他的作案手段。」

  「在這樣的前提之下,不僅有著充足的動機,還有著十分清晰的作案手段,顯然已經足以給張三定罪。」

  「只不過,由於在這起案子之中,張三並沒有,直接對他老婆造成致命傷害,而是通過間接的方式,導致了他老婆的死亡,所以,應該給張三定罪為,疑似故意殺人罪。」

  直播間內的觀眾聽著自由翱翔的分析,紛紛為其鼓掌稱讚道。

  「這分析,這口條,不愧是政法大學的學生!著實是厲害啊!」

  「當然了!這可是我們政法大學,大三A班的班長,學習成績在全校都是頂尖的!若是連這都搞不定,那他還不得被我們笑死!」

  「呦呵!這位小哥居然還是班長級別的人物!了不起啊,著實是了不起啊!不過,張律師可不會做,搬起石頭砸自己腳的買賣!既然他說了無罪,那麼這次張三必定不會有任何違法犯罪行為!」

  「就是!張律師可是非常擅長打臉的!先前想要整活的,都被他全部說服了!所以,今天在張律師的戰績上,怕是要多上一名專業法學生嘍!」

  「不可能!我們班長一定不會輸的!既然張三殺了人,那麼他就一定是違法了!!」

  「…………」

  就在直播間內的觀眾,與自由翱翔的同學抬槓,較勁的同時,聽到自由翱翔分析的張偉,略微點了點頭後,面帶微笑的回應道。

  「不錯,不愧是政法大學的學生,的確有一些法律底子,居然可以這麼快,就可以想到一套專業的說辭。」

  「不過,話說的的確是漂亮,可你還是沒有將我剛才的話聽進去,看待問題的角度,依舊是太過片面了。」

  「你這個案件的分析,問題實在是太多了。」

  張偉此話一出,無論是直播間內抬槓的觀眾,以及自由翱翔的同學,還是自由翱翔本人,都豎起了耳朵,想要看看這麼專業的分析,到底存在什麼樣的問題。

  「首先,你一開始分析的作案動機,明顯就存在很大的問題,伱依舊是站在上帝視角,去看待的整個案子。」

  「想必你的老師也教過你,無論分析什麼樣的案子,都必須站在客觀的角度,去思考,分析,而不能摻雜任何個人情感,以及主觀意志在其中。」

  「現在讓我們拋開上帝視角,忽略掉那些不可能被外人知曉的前提,單單只說張三帶他老婆,去野生動物園這件事。」

  「難道就不能是因為工作壓力太大,想要放鬆一下心情,亦或者是單純的好奇,想要看看野生動物嘛?」

  「根據我國法律,對於犯罪動機的定義是刺激、促使犯罪人,實施犯罪行為的內心起因或思想活動。」

  「而,犯罪目的是指犯罪人,希望通過實施犯罪行為,來達到某種危害社會結果的心理態度。」

  「在這樣的前提情況,以及這麼明確的定義之下,張三帶他老婆去野生動物園遊玩,怎麼可能會是作案動機呢?」

  「且,就算不拋開上帝視角,縱觀整個故事本身,你即使是想要定義張三的作案動機,也應該是張三被他老婆欺壓,羞辱依舊,從而起了殺妻之心才對啊?

  「這若是不能作為本案,真正的作案動機,那麼你所說的那個作案動機,無疑是更加站不住腳的,不是嗎?」

  自由翱翔在聽取張偉解釋之時,除了一開始呆愣了數秒以外,其他時間直播間內的觀眾,都聽到了不斷傳來的筆尖與紙張不斷碰撞的沙沙聲。


  「張律師你牛逼啊!直接把政法大學的學生給征服了!這戰績,若是換做別人,都夠吹一年的了!」

  「哈哈哈……別說吹一年了,要是擱我身上,我都可以吹一輩子的了!不愧是法外狂徒,這不犯罪的殺入之法,就連政法大學的學生,都要虛心請教啊!」

  「突然有一種,班主任輔導學生寫作業的既視感!這種感覺已經好幾十年沒有體驗過了!」

  「咦,剛才抬槓的人呢?不是自稱政法大學的學生嗎?出來幾個人繼續反駁我們啊!嘿嘿嘿……」

  「那些學生,估計現在正和小哥一樣,正在忙著記筆記呢!哈哈哈……」

  「………………」

  在一眾直播間網友的調侃之下,自由翱翔那端筆尖與紙張的激烈碰撞,也短暫的告一段落。

  「張律師,現在既然動機的問題已經修改了,那麼我們是不是可以給張三定罪了?」

  張偉面對自由翱翔的詢問,微微搖了搖頭,繼續耐心的為其解釋道。

  「就這還遠遠不行,你在這個問題之上的邏輯錯誤,依舊還有很多。」

  「你剛才說張三的作案手段,是故意激怒被害人,致使被害人情緒過激,從而陷入了有著致命危險存在的環境。」

  「其實,你這個理解是完全錯誤的。」

  「首先,我們要知道一件事,張三和他老婆發生爭吵,單單只是兩個人之間的情緒糾紛罷了。」

  「即使是,因為這個情況,導致了張三老婆的死亡,讓兩者看似有了一定的因果關係,但是事實上張三在這個情況之中,是並沒有存在作案動機的。」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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