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5章 合理合法獲取死刑犯器官之法!
第105章 合理合法獲取死刑犯器官之法!
「沒錯,畢竟死人或許沒有欲望,但活人一定有欲望,或者是所求的東西,如若可以說通那些家屬!也不是不可能獲得遺體器官的使用權。」
「所得死內!這要一來的話,我現在去執行死刑的監獄外面蹲著!可不可能蹲到死刑犯的家屬呢?若是可以的話,我是不是就有救了?誰要和我一起去?我缺一個腎!」
「這樣的話!我報名!我缺心臟!和你並不衝突!與其在醫院等死!我們還不如去碰碰運氣,或許還能有一線生機!」
「………………」
張偉看著直播間內,已經開始組隊的網友,雖然知道他們都是將死的可憐人,但為了讓他們不會牽扯到違法犯罪,他還是出聲提醒道。
「諸位,我所說的都是在合法的情況之下,讓死刑犯的家屬,同意捐獻器官,才可以奏效的。」
「如若使用違法犯罪的手段,那麼不僅僅會無法得到救治,還會讓你們的家人,朋友受到牽連,甚至是讓你們本就不堪的家庭,雪上加霜,背上罵名的同時,背上不小的債務。」
「所以,我雖然不反對伱們去蹲死刑犯的屍體,但希望你們可以理智一些,不要因為對方不答應,而做出令家人,自己,悔恨一生的舉動。」
直播間內的觀眾,聽到張偉的告誡之後,紛紛發彈幕表示明白了。
「張律師你放心吧,我們早已經接受自己的命運,若不是你提出死刑犯還有這個作用的話,我們說不定就放棄希望,找個地方陪陪家人了!就算是不為我們想想,我們也會為家人想想,不會去坐糊塗事的。」
「沒錯,既然我們已經有了活命的希望,那麼我必定會遵紀守法,通過協商獲取我們需要的器官。」
「我們幾家湊一湊,應該可以給出一個讓對方滿意的價格!甚至如若不夠的話,我們貸款,分期也不是不可能!」
「這貌似也是一個辦法,雖然器官有適配性,但全國呢麼多需要器官的病人,總有與之適配的人!」
「不錯,這樣一來不僅可以挽救他人,也可以讓死刑犯為自己的罪孽贖罪!更可以讓死刑犯的家屬獲得一筆可觀的財富,屬實是一舉三得的好事情啊!」
「………………」
自由翱翔看著直播間內,逐漸打開思路的網友,心中不由升起了一抹擔憂,對著張偉出言詢問道。🐝ൠ 😝🌷
「張律師,這種情況,算不算是販賣器官啊?」
「而且,若是有人鋌而走險,為了家人的性命,強行奪取死刑犯的身軀,進行器官移植的話,那算是緊急避險,還是其他什麼罪行啊?」
張偉聽到自由翱翔的問題,微微搖了搖頭後,面帶微笑的出聲對其反問道。
「這位小哥,你既然說法學生,那麼我問你,對於販賣器官的標準是什麼?」
自由翱翔聞言,略微思索片刻後,緩緩將相關法律標準講述了出來。
「根據我國《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條規定,組織他人出賣人體器官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未經本人同意摘取其器官,或者摘取不滿十八周歲的人的器官,或者強迫、欺騙他人捐獻器官的。」
「依照《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條、第二百三十二條的規定定罪處罰。」
「而,違背本人生前意願,摘取其屍體器官,或者本人生前未表示同意,違反國家規定,違背其近親屬意願摘取其屍體器官的,依照本法第三百零二條的規定定罪處罰。」
張偉聽到自由翱翔可以這麼快速的,回想起有關器官販賣的刑法,略微點了點頭表示認可後,便再次開口反問道。
「既然你知道器官販賣的標準,那麼你應該也知曉,死刑犯的器官,由於一些影響問題,也是不可以被隨意取走的吧?」
自由翱翔聞言,微微點了點頭道。
「不錯,這也就是我感到疑惑的地方,雖然我很贊成張律師你的這種做法,但是在這樣的問題下,他們去蹲死刑犯真的可以嗎?」
「您先前所說的直接找他的家屬溝通,不就違反了,販賣器官這一條罪名了嗎?」
張偉對於自由翱翔的疑惑,也是非常理解的。
畢竟,他剛才因為一些原因,的確是沒有說清楚具體的操作流程。
原本他還準備待會補充一下,現在既然自由翱翔發問了,那他順手補充一下其中的條件,讓這個事情變得合理合法。
「我若是說各種法律條款,你或許能聽懂,但直播間內的觀眾應該大都不太理解,既然這樣我給你們講個故事吧。」
「給你們講一個通俗易懂的故事,你們就大概知曉,如何合理合法拯救自己的生命了。」
張偉此話一出,直播間內的觀眾,頓時就興奮了起來,紛紛認真的準備聽講。
「張律師要上大號了!諸位快來學習啊!若是學到一星半點,說不定就可以挽救不少人的生命了!」
「張律師犯罪小課堂開課了!各位準備好你們的雙手,隨時為張律師發出慶賀吧!」
「我已經等不及了!張律師你快點說吧!我迫切的想要知道,該如何合理合法獲得活下去的希望!!」
「不錯!我已經等了兩年了,這種提心弔膽的日子,我實在是等不下去了!」
「………………」
在諸多觀眾的注視之下,張偉緩緩開始講述,他心中思考片刻的合法故事。
「張三是一個急需換腎的病人,偶然得知死刑犯死前,可以簽署器官捐贈的事情。」
「於是,在醫院等不到的他,開始與他的家人四處奔波,希望可以找到身體器官與他適配的死刑犯。」
「在經過一段時間的尋找,找了好幾個死刑犯,與其做了適配之後,依舊沒有找到與他身體適配的死刑犯。」
「而,就在他即將絕望之際,卻找到了一個與他適配度98%的死刑犯·李四。」
(本章完)
「沒錯,畢竟死人或許沒有欲望,但活人一定有欲望,或者是所求的東西,如若可以說通那些家屬!也不是不可能獲得遺體器官的使用權。」
「所得死內!這要一來的話,我現在去執行死刑的監獄外面蹲著!可不可能蹲到死刑犯的家屬呢?若是可以的話,我是不是就有救了?誰要和我一起去?我缺一個腎!」
「這樣的話!我報名!我缺心臟!和你並不衝突!與其在醫院等死!我們還不如去碰碰運氣,或許還能有一線生機!」
「………………」
張偉看著直播間內,已經開始組隊的網友,雖然知道他們都是將死的可憐人,但為了讓他們不會牽扯到違法犯罪,他還是出聲提醒道。
「諸位,我所說的都是在合法的情況之下,讓死刑犯的家屬,同意捐獻器官,才可以奏效的。」
「如若使用違法犯罪的手段,那麼不僅僅會無法得到救治,還會讓你們的家人,朋友受到牽連,甚至是讓你們本就不堪的家庭,雪上加霜,背上罵名的同時,背上不小的債務。」
「所以,我雖然不反對伱們去蹲死刑犯的屍體,但希望你們可以理智一些,不要因為對方不答應,而做出令家人,自己,悔恨一生的舉動。」
直播間內的觀眾,聽到張偉的告誡之後,紛紛發彈幕表示明白了。
「張律師你放心吧,我們早已經接受自己的命運,若不是你提出死刑犯還有這個作用的話,我們說不定就放棄希望,找個地方陪陪家人了!就算是不為我們想想,我們也會為家人想想,不會去坐糊塗事的。」
「沒錯,既然我們已經有了活命的希望,那麼我必定會遵紀守法,通過協商獲取我們需要的器官。」
「我們幾家湊一湊,應該可以給出一個讓對方滿意的價格!甚至如若不夠的話,我們貸款,分期也不是不可能!」
「這貌似也是一個辦法,雖然器官有適配性,但全國呢麼多需要器官的病人,總有與之適配的人!」
「不錯,這樣一來不僅可以挽救他人,也可以讓死刑犯為自己的罪孽贖罪!更可以讓死刑犯的家屬獲得一筆可觀的財富,屬實是一舉三得的好事情啊!」
「………………」
自由翱翔看著直播間內,逐漸打開思路的網友,心中不由升起了一抹擔憂,對著張偉出言詢問道。🐝ൠ 😝🌷
「張律師,這種情況,算不算是販賣器官啊?」
「而且,若是有人鋌而走險,為了家人的性命,強行奪取死刑犯的身軀,進行器官移植的話,那算是緊急避險,還是其他什麼罪行啊?」
張偉聽到自由翱翔的問題,微微搖了搖頭後,面帶微笑的出聲對其反問道。
「這位小哥,你既然說法學生,那麼我問你,對於販賣器官的標準是什麼?」
自由翱翔聞言,略微思索片刻後,緩緩將相關法律標準講述了出來。
「根據我國《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條規定,組織他人出賣人體器官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未經本人同意摘取其器官,或者摘取不滿十八周歲的人的器官,或者強迫、欺騙他人捐獻器官的。」
「依照《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條、第二百三十二條的規定定罪處罰。」
「而,違背本人生前意願,摘取其屍體器官,或者本人生前未表示同意,違反國家規定,違背其近親屬意願摘取其屍體器官的,依照本法第三百零二條的規定定罪處罰。」
張偉聽到自由翱翔可以這麼快速的,回想起有關器官販賣的刑法,略微點了點頭表示認可後,便再次開口反問道。
「既然你知道器官販賣的標準,那麼你應該也知曉,死刑犯的器官,由於一些影響問題,也是不可以被隨意取走的吧?」
自由翱翔聞言,微微點了點頭道。
「不錯,這也就是我感到疑惑的地方,雖然我很贊成張律師你的這種做法,但是在這樣的問題下,他們去蹲死刑犯真的可以嗎?」
「您先前所說的直接找他的家屬溝通,不就違反了,販賣器官這一條罪名了嗎?」
張偉對於自由翱翔的疑惑,也是非常理解的。
畢竟,他剛才因為一些原因,的確是沒有說清楚具體的操作流程。
原本他還準備待會補充一下,現在既然自由翱翔發問了,那他順手補充一下其中的條件,讓這個事情變得合理合法。
「我若是說各種法律條款,你或許能聽懂,但直播間內的觀眾應該大都不太理解,既然這樣我給你們講個故事吧。」
「給你們講一個通俗易懂的故事,你們就大概知曉,如何合理合法拯救自己的生命了。」
張偉此話一出,直播間內的觀眾,頓時就興奮了起來,紛紛認真的準備聽講。
「張律師要上大號了!諸位快來學習啊!若是學到一星半點,說不定就可以挽救不少人的生命了!」
「張律師犯罪小課堂開課了!各位準備好你們的雙手,隨時為張律師發出慶賀吧!」
「我已經等不及了!張律師你快點說吧!我迫切的想要知道,該如何合理合法獲得活下去的希望!!」
「不錯!我已經等了兩年了,這種提心弔膽的日子,我實在是等不下去了!」
「………………」
在諸多觀眾的注視之下,張偉緩緩開始講述,他心中思考片刻的合法故事。
「張三是一個急需換腎的病人,偶然得知死刑犯死前,可以簽署器官捐贈的事情。」
「於是,在醫院等不到的他,開始與他的家人四處奔波,希望可以找到身體器官與他適配的死刑犯。」
「在經過一段時間的尋找,找了好幾個死刑犯,與其做了適配之後,依舊沒有找到與他身體適配的死刑犯。」
「而,就在他即將絕望之際,卻找到了一個與他適配度98%的死刑犯·李四。」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