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34章 不能答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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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荃灣發生的事,其實不算什麼大事。

  古惑仔被抓需要打官司,除了他們的家人與社團外,大多數也不會去關注。

  可就在此事的兩三天後。

  大事來了!

  這一天,港島布政司署。

  麾下兩大肥肉實權部門,都收到同樣格式的申請書。

  尊敬的房屋署:

  我匯通集團自1983年6月20日進場至今,已完成標準房屋的施工要求。

  根據招標文件與施工合同,竣工日期當為1985年6月20日。

  可由於以下原因,致使我方已經無法施工,固特申請工程延期365日曆天。

  於1986年6月20日竣工:

  由於荃灣治安原因。

  有市民於1983年6月25日闖入施工工地,造成兇殺大案。

  港島律政署與警方,已向法庭申請,將工地定做案發現場。

  在案件未能審結之前,法庭要求我集團工人不得進場施工。

  據法庭出示的禁令,我集團員工在規定時間內,不得踏入施工現場半步。

  而根據「因不可抗力因素而影響施工,施工方不承擔任何責任的相關規定……等一系列條款。」

  故,我集團按照大英法律以及合同要求,申請工程延期。

  望貴署予以批准。

  港島匯通集團。

  1983年7月1日。

  這一封申請書,格式一致,內容一致。

  投放到了兩家部門,一者港島房屋司,一者是布政司署規劃環境地政科。

  這兩部門,後世整合後,便是赫赫有名的港島規劃署。

  權勢滔天,既管港島新區發展,也管舊區重建。

  一句話,再大的地產大鱷,只要想在港島發展,就得恭恭敬敬叫爺。

  如若不然,人家只需要隨便畫幾條線。

  你手上的商業用地,就可以強改做農業用地。

  一句「為了城市的發展」,你找誰都沒用。

  不過此時,港島能夠管理房地產的部門更多,權利也更為分散。

  當然,分散也不是什麼好事。

  那就意味著你每尊佛都要拜到,一家沒拜到,都可能出事。

  何文耀踏足房地產,顯然就是沒拜佛的人。

  首次出招,更是新奇到了極點。

  房屋司司長,名叫艾伯特。

  這是一個大英比較流行的名字,寓意高貴的聰明,人類的守護者。

  艾伯特今年已經50歲了,他做房屋司長這個位置,也有七年之久。

  可拿到這麼一份申請書,見多識廣的他,也是一臉的懵逼。

  首先,他就沒聽過地產界有一家名叫匯通的集團。

  其次,申請書後面附帶了法庭的禁令,以及十處工地的標註,圖紙等。

  換言之,這封申請書要求的,並非一處工地。

  他是要申請十處工地全停,工期延長整一年。

  實在不知道該如何是好,艾伯特緊急召開了一場會議。

  房屋司包括文員在內,總共四十號人,通通參加。

  「大家都看看吧,這是我今早收到的一份延遲工期申請。」

  「嗯?」

  一聽這個,房屋司的人員們並不特別在意。

  對於他們來說,這種事太多了。

  只要錢到位,又不是特別過份,延期一兩個月,小意思罷了。

  可當他們翻看過申請,又看過那些工地所在地後,瞬間激動起來。

  「司長,這種事不能答應啊。」

  「是啊司長,什麼法庭禁令,十處工地一起被禁,這擺明是計算好的。」

  「要是我們同意這份申請,以後外面那些地產商,都不會把我們放眼裡。」

  「是啊,這份申請,就是搶我們權。」


  「我們不僅不能同意,還應該給這家集團點顏色看看。」

  「………」

  看到下屬們的反應,艾伯特並不意外,卻是眉頭大皺道:

  「我當然知道這是個陰謀。」

  「這樣的申請,就是在剝奪我們房屋司的權利。」

  「可現在的問題是,他們有法庭禁令,還有購地時的合同。」

  「那些合同你們都很清楚,上面確實都寫了。「

  「如因不可抗力因素,導致無法施工,需根據情形,延長工期。」

  「現在他們拿這些說事,又照足規矩遞交申請。「

  「我們用什麼理由去拒絕?」

  這………

  一眾房屋司人員沉默了。

  他們大多數人,自從加入房屋司之後,出門就被人捧。

  即便一個小文員,可能都是某位大佬的座上賓。

  現在突然有人不按規矩出牌,不僅不捧他們了,還他媽越過他們。

  出手就打出來一對2。

  這,就讓肥頭大耳的房屋司鬼佬們,有點不會應付了。

  良久,方才有人話語道:

  「司長,要不找律政署的人問問,把他們的禁令撤了不就行了?」

  「只要他們沒了禁令,就沒理由申請停工。」

  「對啊!」

  有了前者的提議,其他人的腦子總算開始靈活,紛紛進言道:

  「司長,這樣的禁令撤銷應該不困難。」

  「是啊,我也似乎聽人說過,就算是兇案現場,也不能一直封禁。」

  「要不然的話,世界上恐怕沒一塊地,能照常運作的。」

  「這倒是個好辦法。」

  艾伯倫微微點頭,主動話道:

  「我認識不少法官和檢控官。「

  「一會兒就去問問,這種不該存在的封禁,怎麼樣能夠撤回。」

  「呵,匯通集團,這樣的房產公司,根本不該存在。」

  「嗯!」

  聽著自家司長的言語,房屋司一眾人員,無不點頭表示同意。

  就在房屋司開會的同時,布政司署規劃環境地政科也沒閒著。

  他們同樣針對申請書,展開了會議討論。

  最終結果其實很容易猜測,三個字,不同意!

  坦白講,這樣的請願書,論根本,確實是搶班奪權。

  要知道,申請延期交工,別說是一年,即便是一天,你也得給錢。

  給錢的同時,欠人情,賠笑臉,請客吃飯搞娛樂。

  這才是常規操作。

  世界各國,沒有哪裡是例外的。

  現在有人拿著一張法庭禁令,想要直接越過兩大部門,自主停工。

  這要是答應了,以後這種事還不更多。

  一條人命值多少?

  要讓那些地產商看到可操作性,十條人命他們都不會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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