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97章 狩獵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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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297章 狩獵者?

  電閃雷鳴之後,灰濛濛的天空落下淅瀝瀝小雨。

  這裡的乾旱,已經持續了將近兩個月,上天儘管吝嗇,但也終於是灑下了一些為數不多的甘霖。

  大地眾生萬物,皆是舒了口氣,包括此刻正躲在山腳岩洞中的陳景。

  滴答滴答,從石頭上掉落的水珠,不斷投進不鏽鋼水壺當中,發出清脆響聲。

  「算算時間,從5月22號出發,截止到現在9月初,正正好一百天。」

  「這是一場漫長的旅途,咱們已經走了將近五千多公里。」

  「現在回想起來,確實是非常不容易。」

  陳景脫下鞋襪,用匕首將腳底上的血痂和死皮一點點削掉,剝除。

  「看看,全都是些沙礫,哪怕有遮住腳踝縫隙的防沙套,沙子依舊會往鞋子裡鑽,不過接下來,我就沒有這個顧慮了。」

  「我身上,其實還有很多其他的傷痕。」

  「也不是賣慘吧,就是想讓大家知道,有的時候,不是我偷懶,一休息就是三五個月,大半年的。」

  「在所有類型的直播當中,戶外冒險,是條件最艱辛,最折磨人的一種。」

  「其背後所承受的痛苦,遠遠超出了大家的想像。」

  「我已經這麼努力了,但還是有很多地方沒去,不管是國內國外。」

  「我沒在直播的時候,喜歡看戶外冒險,荒野求生這類節目的朋友們,也可以去看看其他主播,多多支持,這樣戶外板塊才能越做越好。」

  「接下來我要翻越阿特拉斯山脈,剩餘的路程,加起來大概還有個一千七八公里,至少還得要一個月。」

  陳景感嘆著直播的不易。

  觀眾們看了這麼久,對他所說的一切,自然也是非常贊同的。

  假設一個人每小時走五公里,一天走十個小時,也得花一百天才能走完五千公里。

  而且還得是正常的路況,一路上有充足的補給。

  沙漠可就沒那麼輕鬆了,沒有任何補給,吃喝拉撒睡全靠自己,在這種情況下,也就是陳景了。

  換成普通人,恐怕連幾天都堅持不下來,就得嗝屁。

  更別說僅僅花了三個月,就走完了整個北非沙漠,說是神也不為過。

  誰都知道,陳景距離成功,僅有一步之遙。

  只要翻越阿特拉斯山脈,抵達摩洛哥的人類聚集地,這傢伙就會創造歷史記錄,成為徒步穿越撒哈拉的第一人,僅僅以四個月的時間。

  「現在下著雨,哪兒也去不了,也沒有什麼吃的。」

  「等明天雨停了,就開始往森林地帶進發,然後爬山,阿特拉斯山脈的南部植被不是特別茂密,但總歸還是能找到一些食物的,各種野果不會少,恰好在收穫成熟的季節。」

  「我需要注意的,就只有那些兇猛的野獸,豹子和土狼對我威脅不大,野豬也一樣。」

  「真正需要擔心的就只有獅子,單打獨鬥,我持械的情況下,不會特別害怕它們。」

  「如果遇到獅群,就有點危險。」

  「也就一天時間,過了明天,去到高海拔地帶,就碰不到獅子了,碰到非洲豹的概率大。」

  「中高海拔地帶,還有許多當地的特有動物,比如高山岩羊,鹿,狐狸一類的。」

  「光靠匕首抓不到它們,我明天計劃做一把弓。」

  「行走在大山里,弓箭是最好的狩獵工具,而且我還知道一些植物,能夠用來增加弓箭的威力,幫助我更好的獲得肉類資源。」

  「明天再說吧!」

  和傻春分別之後,又是平靜的一天過去,篝火噼里啪啦的燃燒著,第二日,陳景於睡夢中醒來。

  昨晚沒吃飯,之前也僅僅吃了些野果和小魚充飢,此刻腹中空空,解決食物問題,成為了頭等大事。

  陳景將采來的一些野菊花扔進水壺裡,把篝火重新點燃,準備燒壺熱茶。

  「大家早上好,昨晚氣溫還是挺低的,阿特拉斯山脈最高點,也是常年積雪,應該是有冷氣流南下了,我猜北坡的雨下得更大。」

  「現在燒壺菊花茶喝一喝,暖暖身子,再繼續往西北走。」


  他現在身處稀樹草原,植物類型以草木和多年生灌木居多,而這裡面,就有非常適合製作弓箭的木柴。

  慢吞吞的喝完菊花茶,將東西收拾好,陳景離開了岩洞。

  他對這種庇護所不是特別滿意,勉強能遮風避雨,但太過於開放式了,篝火的溫度根本保存不下來。

  可惜找不到太多材料,可以用來搭屋子。

  但總體而言,還是要比在沙漠裡好得多。

  一路撥開雜草,陳景找了許久,終於停下了腳步。

  他的面前是一叢生長著極小綠色葉片和金黃色花簇的灌木。

  樹枝的丫枝上,伴生著大小不一的尖刺。

  「這是非洲大陸的稀樹草原上,最為常見的一種灌木,用途廣泛,被當地的土著居民稱為寶貝樹。」

  「我想很多人都認識這種樹吧,國內也曾經引進過,作為觀賞植物。」

  「它的名字,叫金合歡!」

  陳景用匕首,小心翼翼的切下一根約摸有大拇指粗細的樹枝,繼續介紹道:

  「這種樹的樹皮和葉子,能提煉樹膠,是天然的粘合劑,花朵能萃取芳香精油。」

  「樹皮里的纖維,則堅韌無比,曬乾揉碎之後,能用來編成樹繩,再浸上樹膠,就成為了一條兼具強度和彈性的弓弦。」

  「不過在製作的過程中,需要萬般小心,它的尖刺里,是有毒的。」

  「金合歡平常沒有毒性,但它有一種十分神奇的本領,這種植物在遭受動物的啃食時,會分泌毒素和一種特殊信號物質。」

  「這種毒素會讓動物感覺到無比酸痛,而那種特殊的信號物質,能夠讓周圍所有的金合歡,全都得知動物啃咬的消息,然後集體釋放酸性毒素,從而達到驅趕動物的目的。」

  「這就是它們的生存之道!」

  「非洲的土著居民,比如北非的柏柏爾人,以及西非納米比亞,南非剛果等地區的狩獵民族,經常會用金合歡的樹皮製作弓弦,或者用它們的尖刺,製作吹箭筒。」

  「後者比較麻煩一些,而且需要一根長長的吹筒,才能夠發揮威力,我就不做了,有弓弦就好。」

  「剝了皮的金合歡木也可以用來製作弓胎,稍微烤去水分就好,不過不怎麼耐用。」

  「大約能開十幾次弓,就會報廢,而且威力很小。」

  「不知道你們小的時候,有沒有用過黃荊木做弓,非洲土著就是用這樣的弓箭,去射殺動物的。」

  「不依靠威力,靠塗抹在箭頭上的一種植物毒素。」

  陳景一邊說,一邊剝好了金合歡的樹皮,將尖刺全部剃掉,便拿著樹皮和剝光的樹枝離開。

  昨夜下過雨,地上濕漉漉的,乾草堆不太好找,花了半天功夫,他才從草堆里扒出一些干透的木柴。

  上次和顧京墨珍妮弗二人分別,他把鎂棒也要了過來,現在生火倒是沒什麼難度了。

  老是鑽木取火,也沒什麼意義,直播間裡的人都會了,再說他也不推薦大伙兒野外露營時,用那種原始的生火方法。

  至於直播的時候進行展示,主要也就是為了炫技。

  將樹皮烤乾,分成纖維,再編成一股,浸上樹膠,一條極為堅韌的弓弦就製作完畢。

  接下來是製作弓胎。

  臨時應急的物件,陳景就沒打算做得很精細,畢竟主要的防身武器,還是手裡的匕首。

  所以前前後後,只用了不到兩個小時,一把迷你的小木弓,就製作完成了。

  「毒箭的用法古來有之,我國有關公刮骨療毒的典故,國外南美,非洲一代,兵器製作水平低下,毒液的使用,更是他們獵取動物為食的有力憑仗。」

  「在南美的熱帶雨林中,獵人們以箭毒蛙,蠍毒等動物毒素給箭頭淬毒。」

  「而在這裡,人們更多的使用植物類毒素,比如金合歡的毒,和蓖麻子的毒。」

  「其實還有一些礦物類金屬毒的用法,但由於製作難度高,這裡就先不給大家贅述了。」

  「接下來我要找的,就是蓖麻,蓖麻其實原產地就在非洲,後來才傳入其他地區的,早在幾千年前,這裡的人們,就已經用蓖麻子的毒素來對付大型動物了。」


  「留心觀察的話,很容易就能找到蓖麻的蹤影。」

  觀眾驚嘆於陳景的知識面廣泛,同時也有人忍不住擔心,用毒殺死的動物,人還能夠吃嗎?

  陳景搖了搖頭。

  「蓖麻的毒素主要存在於蓖麻籽當中,是一種高毒性植物蛋白毒素,能夠破壞生物系統機能,具有溶血性,抑制和麻痹循環系統,導致器官衰竭的效果。」

  「這也是蛋白毒素的恐怖之處,但對付這種毒素的方法,也非常簡單。」

  「清洗過後,再高溫炙烤即可!」

  「所有的蛋白毒素,經過高溫烹煮後,都會分解,不再具有毒性,如果你膽子夠大,確保身體內沒有任何破損的地方,也可以直接吞下蛋白毒素,這件事我很早之前,就跟大家科普過的。」

  ……

  下午三點,阿特拉斯山脈南麓的森林地帶,低矮山坡上,兩頭渾身帶著黃色皮毛,生長有碩大尖角的岩羊,正在啃食山壁上的青苔綠草。

  它們一雌一雄,悠哉悠哉的緩步慢行著,不時跳躍嬉戲,似乎根本沒有察覺到危機的到來。

  陳景蹲在岩石之後,始終沒有開弓。

  「必須要耐心!」

  「山林中的野獸,警惕性都是非常之高的,別看它們似乎什麼都沒有做。」

  「實際上,這些傢伙每時每刻都在觀察周圍的動向。」

  「食草動物和食肉動物不一樣,它們的瞳孔大多呈扁形,分布在頭顱兩側。」

  「這使得它們即便在吃草的時候,視野也能夠顧及到周圍橫向三百六十度的場景。」

  「在獵殺食肉動物的時候,有一個重要且實用的技巧,我們採取高低落差的方式,選取進攻角度。」

  「這樣的話,成功率至少能夠增加百分之三十。」

  「而獵殺食肉動物的時候,最後是從側身偷襲。」

  「當然,這是說的用弓箭狩獵,你有獵槍,那就另當別論,在很遠的地方,槍法夠好,就可以一擊必殺。」

  「跟著它們走,選擇最合適的時機,我現在很餓,絕不能前功盡棄。」

  陳景不允許自己失手,如果今天也是毫無所獲,他這一晚上,就又沒有東西吃了。

  就這樣,他一路跟著兩頭岩羊,翻山越嶺,跟了足足三個鐘頭,直到黃昏日落,才終於射出了那一箭。

  從高到低,在樹上開弓,距離僅僅有十二三米,削尖的硬木箭頭,淺淺的射在了岩羊的脖頸上,陳景沒敢太用力,否則木弓當場就斷裂了。

  所幸他清楚的看見,木箭的尖端,刺破了岩羊的血肉,也不是很深,雖然很快被抖掉了,但肯定沾染了毒素。

  受驚的岩羊發出咩咩叫聲,撒開四蹄便在山林間飛奔起來。

  「追!」

  陳景反應更快,從樹上一躍而下,利用肩背抵消了撞擊力,腰腹發力猛的彈起,迅速跟上,還不忘了將地上的木箭撿回。

  毒性發作很快,但岩羊體積很大,要把它完全毒倒,沒個幾分鐘是不可能的。

  陳景一路追著追著,終於是望見,那頭岩羊栽倒在山澗中。

  而此時,天已經變得麻麻黑了。

  他滿心歡喜,上前揉了揉正在抽搐的岩羊。

  「對不住了,安心去吧,我會感激你的。」

  剛扛起岩羊的屍體,陳景發現旁邊正好有水,這下連找水的功夫也省去了,直接就地開膛破肚,將不要的內臟全部扔掉,只留下心肝,羊皮也留下。

  做完這一切,他環顧四周,找了個適合搭建營地的場所,將背包和工具放下,撿柴生火。

  「先把羊烤上,然後搭建庇護所。」

  「今天的努力總算是沒有白費,這把木弓實用得很,接下來的兩三天,我再也不用為食物而發愁,可以安心趕路了。」

  「回到山裡,真的就跟回了家一樣,這種感覺真的很不錯!」

  陳景高興得忘乎所以,他並未發覺,就在此刻,一雙眼睛正隔著樹林,冷冷注視著這邊的篝火。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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