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兩百一十二章 全民目擊
李歡的這一句話似乎是觸碰到了小女孩的神經,直接就讓小女孩崩潰了。
兩人看著此刻的小女孩,雖然他們沒有孩子,可都是從那個階段過來的,自然知道小女孩此刻的想法。
李歡半蹲下來,等小女孩情緒漸漸冷靜下來後,緩緩開口道:「小姑娘,你叫什麼名字?」
「我叫米桃。」
「米桃…」李歡想起了一部名叫小捨得的電視劇,其中米桃的遭遇讓人憐惜。
「你說的沒錯,哪怕是孩子也應該有自己的娛樂時間還有愛好。你們不應該是學習的工具,你們可是祖國的未來!」
既然遇見到了,李歡打算幫對方一把,不然對方因為家庭、經濟等原因被打擊回老家,白白浪費了一年時間。
「這是我的名片!我可以資助你免費到大學,這期間你的生活、學習所需要的我全部包了。回家告訴你父母,讓他們聯繫我。」李歡站起身摸著米桃的腦袋,溫和道:「快回家吧,別讓父母擔心。」
抬頭望著陽光下英俊溫和的李歡,米桃只覺得對方是上天派來救自己脫離苦海的。
「我長大以後,已經會報答你的!」看著遠去的背景,米桃暗下決心。
告別米桃,李歡兩人來到附近的一處商場,選了一家火鍋店,一邊閒聊一邊吃喝。
過程中,王漫妮則是旁敲側擊秦羽墨的身份,以及兩人是如何相識的。
「你沒事吧?」飯局結束,李歡扶著搖搖晃晃的王漫妮。
「沒事,我還能喝。」王漫妮原本是想灌醉李歡的,可是她高估了自己,結果自己喝多了。
不過她將計就計,故意裝作喝醉酒,想要李歡送她回去。
「要不要我送你回去?」
「可以啊,正好帶你參觀參觀。」
李歡無奈,扶著王漫妮出了商場,結果一輛突然從車庫方向疾馳而來,
「小心!」
李歡抱著王漫妮閃到一邊,目光瞥到白色轎車呼嘯而過。
「唐悠悠?」李歡懵了,雖然車速很快,可以他的目力自然清楚的看到了司機的相貌。
「不,不對!撞臉怪!」
唐悠悠此刻應該在演戲,而此地可沒有什麼攝像頭之類的,而且無論是裝扮還是氣質都根本不是一個人。
「對方的神色很是驚慌啊!是發生了什麼嗎?」李歡看向地下車庫。
「什麼人啊!趕著投胎啊!」王漫妮指著早已沒影的車子大喊。
「走吧!」
李歡拉著王漫妮打了輛車,送著對方來到了對方的住所。
房間不大,不過各種家具應有盡有,對於一個漂泊在外的人來說已經很不錯了。
「條件簡歷,讓你看笑話了。」王漫妮到了兩杯水。
接過水,李歡回道:「你一個人在外拼搏,已經很不錯了。」
「是啊!一個人外面確實很累。想找一個人陪自己一起打拼,可想要遇到自己滿意的卻很難。不過好在是遇到了…」
說著,王漫妮靠到了李歡身側,幾乎是貼在一起。
「你喝多了。」李歡別過頭,他可是名草有主的。
「我喜歡你!我知道你有女朋友了,不過我不介意的。只要你們還沒有結婚,我就還有機會不是!而且,我也不差她秦羽墨多少。」
接著酒勁,王漫妮摟住李歡的脖子,靠在李歡耳邊低聲開口,「要我。」
是做禽獸,還是禽獸不如?
李歡選擇做後者。
另一邊,就在李歡他們離開不久,大批的警察來到了商場,地下車庫發生了人命案!
隨著調查,很快就鎖定了嫌疑人。
短短一天時間,這件事情就被有些人和記者傳的沸沸揚揚、人盡皆知。
主要是這件事情太有吸引力,上市公司老闆的女朋友疑似被他女兒撞死,這樣勁爆的消息,吸引了大量吃瓜群眾。
一大早,王漫妮還在熟睡,主要是筋疲力盡。
而李歡則是在做愛心晚餐,給對方恢復身體用。
只是讓他想不到是有人找上了門,一身西裝面相一看就不是善茬,身後還跟著兩人。
「我不賣瓜。」看到對方的樣子,李歡下意識的說了一句。
倆人皺了皺眉頭,沒接這句話,直接開門見山的道:「昨天你們在商場車庫出口看到了什麼?」
「哦?」李歡微微一笑,雙手換胸道:「看到了怎麼說,沒看到怎麼說?」
「你…」林泰制止了叫喝的手下,掏出一張支票,「沒看到一百萬。如果看到了是我,五百萬!」
知曉對方意思的李歡明白對方的操作,逼不得已的話,他將會為自己女兒頂罪。
所以才會說「如果看的是我」,不過李歡並不想參合這件事。
「其實,你沒必要做那麼對。以你的財力,再加上無意,頂多幾年而已。可如果暴露,你們兩個都會進去,還會更嚴重,得不償失。最重要的是,哪怕你成功了,你進去了,你的那些對手會放過這次機會?」
林泰身體一震,不可置信的看著李歡。
對方知道是她女兒殺人還好說,可知道他所想那就不正常了,他可從來沒跟別人說起自己接下來的打算!
注視著笑眯眯的李歡,林泰緊皺著眉頭,沒有輕舉妄動。
對方給他的感覺很神秘,而對方既然敢明目張胆的說出來更是有恃無恐。
常常嘆了口氣,林泰開口道:「這是我身為父親應該做的!」
說完,林泰深深彎腰,並留下支票離去。
李歡搖搖頭,關上房門繼續準備吃食,然後叫醒王漫妮。
「這個你留著,想用直接用。」李歡將支票退給王漫妮。
「你這是什麼意思,當我是什麼人!」王漫妮臉色頓時變得很難看,她想岔了。
「這是昨天我們差點被撞的精神損失費。」李歡解釋,隨後半擁著對方,「你怎麼能這樣想我。」
「昨天?」王漫妮一時間有些迷糊,想了半天才想起來是有這件事。
她又拿起支票看了眼上面的數字,「這,一百萬?!是不是有些多了?」
一百萬!她要不吃不喝掙多久才能掙這些錢?
「對方是有錢人,上市公司老闆!一百萬灑灑水啦。」
兩人看著此刻的小女孩,雖然他們沒有孩子,可都是從那個階段過來的,自然知道小女孩此刻的想法。
李歡半蹲下來,等小女孩情緒漸漸冷靜下來後,緩緩開口道:「小姑娘,你叫什麼名字?」
「我叫米桃。」
「米桃…」李歡想起了一部名叫小捨得的電視劇,其中米桃的遭遇讓人憐惜。
「你說的沒錯,哪怕是孩子也應該有自己的娛樂時間還有愛好。你們不應該是學習的工具,你們可是祖國的未來!」
既然遇見到了,李歡打算幫對方一把,不然對方因為家庭、經濟等原因被打擊回老家,白白浪費了一年時間。
「這是我的名片!我可以資助你免費到大學,這期間你的生活、學習所需要的我全部包了。回家告訴你父母,讓他們聯繫我。」李歡站起身摸著米桃的腦袋,溫和道:「快回家吧,別讓父母擔心。」
抬頭望著陽光下英俊溫和的李歡,米桃只覺得對方是上天派來救自己脫離苦海的。
「我長大以後,已經會報答你的!」看著遠去的背景,米桃暗下決心。
告別米桃,李歡兩人來到附近的一處商場,選了一家火鍋店,一邊閒聊一邊吃喝。
過程中,王漫妮則是旁敲側擊秦羽墨的身份,以及兩人是如何相識的。
「你沒事吧?」飯局結束,李歡扶著搖搖晃晃的王漫妮。
「沒事,我還能喝。」王漫妮原本是想灌醉李歡的,可是她高估了自己,結果自己喝多了。
不過她將計就計,故意裝作喝醉酒,想要李歡送她回去。
「要不要我送你回去?」
「可以啊,正好帶你參觀參觀。」
李歡無奈,扶著王漫妮出了商場,結果一輛突然從車庫方向疾馳而來,
「小心!」
李歡抱著王漫妮閃到一邊,目光瞥到白色轎車呼嘯而過。
「唐悠悠?」李歡懵了,雖然車速很快,可以他的目力自然清楚的看到了司機的相貌。
「不,不對!撞臉怪!」
唐悠悠此刻應該在演戲,而此地可沒有什麼攝像頭之類的,而且無論是裝扮還是氣質都根本不是一個人。
「對方的神色很是驚慌啊!是發生了什麼嗎?」李歡看向地下車庫。
「什麼人啊!趕著投胎啊!」王漫妮指著早已沒影的車子大喊。
「走吧!」
李歡拉著王漫妮打了輛車,送著對方來到了對方的住所。
房間不大,不過各種家具應有盡有,對於一個漂泊在外的人來說已經很不錯了。
「條件簡歷,讓你看笑話了。」王漫妮到了兩杯水。
接過水,李歡回道:「你一個人在外拼搏,已經很不錯了。」
「是啊!一個人外面確實很累。想找一個人陪自己一起打拼,可想要遇到自己滿意的卻很難。不過好在是遇到了…」
說著,王漫妮靠到了李歡身側,幾乎是貼在一起。
「你喝多了。」李歡別過頭,他可是名草有主的。
「我喜歡你!我知道你有女朋友了,不過我不介意的。只要你們還沒有結婚,我就還有機會不是!而且,我也不差她秦羽墨多少。」
接著酒勁,王漫妮摟住李歡的脖子,靠在李歡耳邊低聲開口,「要我。」
是做禽獸,還是禽獸不如?
李歡選擇做後者。
另一邊,就在李歡他們離開不久,大批的警察來到了商場,地下車庫發生了人命案!
隨著調查,很快就鎖定了嫌疑人。
短短一天時間,這件事情就被有些人和記者傳的沸沸揚揚、人盡皆知。
主要是這件事情太有吸引力,上市公司老闆的女朋友疑似被他女兒撞死,這樣勁爆的消息,吸引了大量吃瓜群眾。
一大早,王漫妮還在熟睡,主要是筋疲力盡。
而李歡則是在做愛心晚餐,給對方恢復身體用。
只是讓他想不到是有人找上了門,一身西裝面相一看就不是善茬,身後還跟著兩人。
「我不賣瓜。」看到對方的樣子,李歡下意識的說了一句。
倆人皺了皺眉頭,沒接這句話,直接開門見山的道:「昨天你們在商場車庫出口看到了什麼?」
「哦?」李歡微微一笑,雙手換胸道:「看到了怎麼說,沒看到怎麼說?」
「你…」林泰制止了叫喝的手下,掏出一張支票,「沒看到一百萬。如果看到了是我,五百萬!」
知曉對方意思的李歡明白對方的操作,逼不得已的話,他將會為自己女兒頂罪。
所以才會說「如果看的是我」,不過李歡並不想參合這件事。
「其實,你沒必要做那麼對。以你的財力,再加上無意,頂多幾年而已。可如果暴露,你們兩個都會進去,還會更嚴重,得不償失。最重要的是,哪怕你成功了,你進去了,你的那些對手會放過這次機會?」
林泰身體一震,不可置信的看著李歡。
對方知道是她女兒殺人還好說,可知道他所想那就不正常了,他可從來沒跟別人說起自己接下來的打算!
注視著笑眯眯的李歡,林泰緊皺著眉頭,沒有輕舉妄動。
對方給他的感覺很神秘,而對方既然敢明目張胆的說出來更是有恃無恐。
常常嘆了口氣,林泰開口道:「這是我身為父親應該做的!」
說完,林泰深深彎腰,並留下支票離去。
李歡搖搖頭,關上房門繼續準備吃食,然後叫醒王漫妮。
「這個你留著,想用直接用。」李歡將支票退給王漫妮。
「你這是什麼意思,當我是什麼人!」王漫妮臉色頓時變得很難看,她想岔了。
「這是昨天我們差點被撞的精神損失費。」李歡解釋,隨後半擁著對方,「你怎麼能這樣想我。」
「昨天?」王漫妮一時間有些迷糊,想了半天才想起來是有這件事。
她又拿起支票看了眼上面的數字,「這,一百萬?!是不是有些多了?」
一百萬!她要不吃不喝掙多久才能掙這些錢?
「對方是有錢人,上市公司老闆!一百萬灑灑水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