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26章 協議離婚
李母繼續給女兒分析利弊,「你明天跟我去縣城,跟保國先離婚,我倒要看看離了婚,他們怎麼辦?到時候家寶肯定不願意離開媽媽,要找你這個媽媽,鍾保國就這一個兒子,到時候肯定不忍心孩子哭鬧,無奈只能帶孩子過來找你,那時候就是我們掌握主動權的時候。」
「到時候……條件還不是任我們提!」李母早就想好了各種後路。
哪有孩子不想自己親媽的,尤其家寶是女兒一手帶大的,恐怕幾天就得哭鬧個不停。
女兒和鍾家之間有孩子,他們之間的聯繫是割不斷的,怎麼也能得到一些好處。
聽到李母說到家寶,李槐花果然冷靜了下來。
家寶,對啊,她有家寶,她的兒子肯定會想她的,「可……可要是保國不願意跟我復婚怎麼辦啊?」
「你就放心吧,等過段時間他的氣消了,也好說話了,再加上家寶在中間,不會有問題的。」
「現在保國正在氣頭上,一心想跟你離婚,你說什麼都沒用,還不如咱們先退一步,將錢拿到手再說,我就不信他一個大老爺們,能獨自帶著孩子,有他後悔的時候。」她就不信,一個男人怎麼可能帶好孩子。
「你先聽媽的,離就離,咱們怕他們鍾家麼,到時候有他們求咱們的時候!」李母給女兒吃定心丸。
果然在李母的洗腦下,李槐花逐漸冷靜,開始思考李母的話。
「媽……可是我……心裡總有一種不安的感覺。」李槐花捂著胸口,很是害怕,她真的不想走到離婚這一步。
他們相伴十五年啊,哪是說分開就分開的。
「沒事兒的,你先聽媽的,咱們先把錢弄到手再說,這些錢可不能讓保國給兩個丫頭霍霍了,得給家寶留著。」果然最了解李槐花的是李母。
「媽,你說得對,我不能再慫了,要不然以後家寶娶媳婦,我都沒有話語權,離婚就離婚,我怎麼都是孩子的媽,看他鍾保國沒有了我,能過什麼樣的日子!」李槐花這兩年的野心也逐漸顯現。
她很享受當家作主的感覺,沒有了婆婆的壓制,自己家裡的事情,自己就能拍板做主。
鍾保國一般都是忙著外面的事情,家裡的大小事情都是她張羅的。
趁這次機會,讓他們知道知道她的厲害也好。
看到女兒表情鬆動,李母趁機說道:「明天我們陪你去縣城跟保國離婚,你且等幾天,我們就等著他們鍾家出醜,上門求你回家吧!」
無論是哪種結果,對李母都是有利的,這才是她想看到的。
聽信了李母的話,李槐花第二天果然跟著李母和李大哥一起去了縣城。
鍾保國早就到了,「我們進去吧!」
「等等! 錢呢?」李母朝著鍾保國伸手。
鍾保國從兜里拿出三百塊錢,李大哥想要拿錢,卻被鍾保國閃開。
「你這是幹什麼?」
「錢在這裡,不過要等我們出來才能給李槐花。」鍾保國可得防著點李家人,他們最不講誠信。
李槐花看到鍾保國忍不住想湊過去,被李母一把抓住了。
「我陪你進去!」
兩人被調解了很久,奈何鍾母在一旁敲邊鼓,終於拿到了那張紙,李槐花不禁呆愣,簽了字他們就不是夫妻了。
鍾保國拿到這張薄薄的紙,也深吸一口氣,提筆簽字。
李母看得著急,懟了李槐花一下,「你倒是簽啊!」
最終李槐花還是簽了字。
鍾保國又拿出一份收些的協議:
鍾保國和李槐花二人,因對孩子們的教育理念不一致,矛盾難以調節,協議離婚。
女方李槐花不得以母親的身份干擾兒女們的生活和未來,要是女方一直單身,年老沒有勞動能力時,由兒子鍾家寶給女方養老,如果女方再婚並育有子嗣,鍾佳玉,鍾佳美和鍾家寶三人不需要承擔養老義務。
二人夫妻共有四百多積蓄,男方自願給女方三百塊錢作為補償,特此聲明。
「這是三百塊錢,正好這裡的同志給我們做個見狀,你也一併簽了吧。」
「這是什麼?」李槐花大字不識幾個,哪裡看得懂紙上說得是什麼。
「我不可能給你三百塊錢,連個證明都沒有,你只要簽了字,這三百塊錢就是你的。」
鍾保國也藏了個心眼,沒有詳細說明協議內容,這個協議他也蓋了公章,只要簽了字,就不能反悔。
這是他想了一宿,將以後的可能都想到了,擬出的協議。
李母掃了一眼,她就認識三百這倆字,這裡有這倆字,想必沒啥問題。
趕緊催促李槐花,「哎呀,你跟他墨跡什麼,這不是三百塊錢麼,趕緊簽了吧,好拿錢!」
「到時候……條件還不是任我們提!」李母早就想好了各種後路。
哪有孩子不想自己親媽的,尤其家寶是女兒一手帶大的,恐怕幾天就得哭鬧個不停。
女兒和鍾家之間有孩子,他們之間的聯繫是割不斷的,怎麼也能得到一些好處。
聽到李母說到家寶,李槐花果然冷靜了下來。
家寶,對啊,她有家寶,她的兒子肯定會想她的,「可……可要是保國不願意跟我復婚怎麼辦啊?」
「你就放心吧,等過段時間他的氣消了,也好說話了,再加上家寶在中間,不會有問題的。」
「現在保國正在氣頭上,一心想跟你離婚,你說什麼都沒用,還不如咱們先退一步,將錢拿到手再說,我就不信他一個大老爺們,能獨自帶著孩子,有他後悔的時候。」她就不信,一個男人怎麼可能帶好孩子。
「你先聽媽的,離就離,咱們怕他們鍾家麼,到時候有他們求咱們的時候!」李母給女兒吃定心丸。
果然在李母的洗腦下,李槐花逐漸冷靜,開始思考李母的話。
「媽……可是我……心裡總有一種不安的感覺。」李槐花捂著胸口,很是害怕,她真的不想走到離婚這一步。
他們相伴十五年啊,哪是說分開就分開的。
「沒事兒的,你先聽媽的,咱們先把錢弄到手再說,這些錢可不能讓保國給兩個丫頭霍霍了,得給家寶留著。」果然最了解李槐花的是李母。
「媽,你說得對,我不能再慫了,要不然以後家寶娶媳婦,我都沒有話語權,離婚就離婚,我怎麼都是孩子的媽,看他鍾保國沒有了我,能過什麼樣的日子!」李槐花這兩年的野心也逐漸顯現。
她很享受當家作主的感覺,沒有了婆婆的壓制,自己家裡的事情,自己就能拍板做主。
鍾保國一般都是忙著外面的事情,家裡的大小事情都是她張羅的。
趁這次機會,讓他們知道知道她的厲害也好。
看到女兒表情鬆動,李母趁機說道:「明天我們陪你去縣城跟保國離婚,你且等幾天,我們就等著他們鍾家出醜,上門求你回家吧!」
無論是哪種結果,對李母都是有利的,這才是她想看到的。
聽信了李母的話,李槐花第二天果然跟著李母和李大哥一起去了縣城。
鍾保國早就到了,「我們進去吧!」
「等等! 錢呢?」李母朝著鍾保國伸手。
鍾保國從兜里拿出三百塊錢,李大哥想要拿錢,卻被鍾保國閃開。
「你這是幹什麼?」
「錢在這裡,不過要等我們出來才能給李槐花。」鍾保國可得防著點李家人,他們最不講誠信。
李槐花看到鍾保國忍不住想湊過去,被李母一把抓住了。
「我陪你進去!」
兩人被調解了很久,奈何鍾母在一旁敲邊鼓,終於拿到了那張紙,李槐花不禁呆愣,簽了字他們就不是夫妻了。
鍾保國拿到這張薄薄的紙,也深吸一口氣,提筆簽字。
李母看得著急,懟了李槐花一下,「你倒是簽啊!」
最終李槐花還是簽了字。
鍾保國又拿出一份收些的協議:
鍾保國和李槐花二人,因對孩子們的教育理念不一致,矛盾難以調節,協議離婚。
女方李槐花不得以母親的身份干擾兒女們的生活和未來,要是女方一直單身,年老沒有勞動能力時,由兒子鍾家寶給女方養老,如果女方再婚並育有子嗣,鍾佳玉,鍾佳美和鍾家寶三人不需要承擔養老義務。
二人夫妻共有四百多積蓄,男方自願給女方三百塊錢作為補償,特此聲明。
「這是三百塊錢,正好這裡的同志給我們做個見狀,你也一併簽了吧。」
「這是什麼?」李槐花大字不識幾個,哪裡看得懂紙上說得是什麼。
「我不可能給你三百塊錢,連個證明都沒有,你只要簽了字,這三百塊錢就是你的。」
鍾保國也藏了個心眼,沒有詳細說明協議內容,這個協議他也蓋了公章,只要簽了字,就不能反悔。
這是他想了一宿,將以後的可能都想到了,擬出的協議。
李母掃了一眼,她就認識三百這倆字,這裡有這倆字,想必沒啥問題。
趕緊催促李槐花,「哎呀,你跟他墨跡什麼,這不是三百塊錢麼,趕緊簽了吧,好拿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