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8章 『全國會議』,版權起訴宣判!

投票推薦 加入書籤 小說報錯

  李易看不少其他學校的同學@自己。😲♞ ❻➈şнù𝐗.Ćᗝ𝓶 ✋♖

  居然要他設立一個全國性質的高校創投基金。

  這就有點過分了。

  這種氣勢不是一個人,或者一個公司可以做到的。

  基本只有官方才能去做。

  畢竟國內高校太多了。

  說實話,質量也參差不齊吧?

  「不過……是可以聯合各大高校,攻克半導體方面存在的問題。」

  星海半導體成立,就是為了今後人工智慧時代準備。

  李易上次去視察的時候,就知道今後進入人工智慧時代,高性能處理器的GPU,肯定會被禁止。

  星海半導體成立,就是為了解決這方面的問題。

  可也只是研究和設計。

  生產方面的問題……更是難以解決。

  所有人都知道,晶片生產製造,光刻機是一個難題。

  可那也只是晶片生產製造中:其中一個難題。

  光刻機、蝕刻機、工作檯、離子注入設備……甚至光刻膠和生產製造晶片的矽片,都沒有掌握。

  要生產製造晶片能用的矽片,純度要求極高,大尺寸的晶圓目前國內也沒有掌握。

  就是未來,國內高度重視晶片生產製造,在矽片領域投入也很少,沒有太多公司去做。

  因為這方面,全球份額也就是幾百億規模,屬於高投入、低產值的區域。

  到時候就是光刻機攻克了,晶片最基本的矽片給你禁了,那也是一點辦法沒有。

  整個晶片生產製造領域,太多問題需要解決。

  未來,各大高校在這方面,也提供了很大幫助。

  與其等有為公司被全面斷供晶片,大家才真正意識到:晶片的重要性,事情的重要性。

  還不如現在就未雨綢繆,去考慮解決方面的問題?

  只不過,這方面的投入非常大。

  而且……最好是需要保密。

  可一旦涉及到各大高校,想要全面保密也不可能。

  李易準備過段時間去找自己老師牽線。

  不過李易這時候,沒去找自己的老師。

  這件事不著急。

  現在先看看『全國會議』。

  「你還看電視?」

  在別墅里,顧曼曼看李易坐在大沙發上,認真看著電視,感覺很意外。

  別墅買了這麼久,李易從來沒有打開過這個電視。

  顧曼曼和範文思也很少開這個電視。

  更多就是一個擺設。

  今天李易居然坐在這裡看電視?

  稀奇!

  可看著電視中,是第一電視台:全國會議。

  那就沒問題了!

  高中的時候,就沒少看這個。

  每年,過完年的全國會議,關注的人不少!

  其中開公司的,做大做強的人,必須要關注這個,這裡有國家未來的發展規劃。

  只有跟著國家發展脈搏來走,才能做大做強。

  逆著國家發展脈搏走?

  你不死誰死?

  顧曼曼爸爸每年也會關註:全國會議。

  除此之外,高中生……高三考生也會關注年後的 :全國會議。

  有時候高考作文、甚至閱讀理解方面。

  都會出這方面的題。

  李易如今是大學生了……可他也是十幾家公司的老闆,關注『全國會議』很正常。

  顧曼曼和範文思,一左一右,坐在李易身邊。

  坐累了,就直接靠著李易。

  甚至直接躺懷裡了。

  能做的這麼自然和主動的,當然只有曼曼了。

  思思很文靜,略顯害羞。

  只有李易主動伸手,將她攬過來靠在肩上。


  好傢夥……這要是讓外人看到這一幕,那不得羨慕嫉妒恨?

  完美再現李尋歡那「你來的正是時候」這一幕?

  全國會議上。

  雷布斯提出:「關於加快制定智能家居國家標準」、「關於繼續修訂《公司法》」、「關於智慧財產權的重視和保護」。

  嗯~就是李易和雷布斯見面的時候。

  讓雷總幫忙提一提:音樂版權的事情。

  智慧財產權,當然也包括音樂版權、書籍版權、專利權、商標等等。

  此外,『內閣議長』也在『全國會議』上表示:當前流量費用太貴。

  要求三大運營商提速降費!

  『全國會議』還沒結束呢。

  李易突然接到了楊國民的打來的電話。

  「老闆,我們起訴音樂平台的案子,有最新進展,要宣判了!!」

  楊國民略微有些激動。

  很明顯,這件事對於音符音樂來說:是好的!

  否則,這種官司,不可能這麼快宣判。

  打個一年半載屬於正常。

  三兩年也不是沒有可能。

  「老闆,您要過來看看嗎?」

  楊國民也得到了消息。

  從主審法官那裡。

  這是上面,最高監管有大動作了。

  這次判決將起到決定性的作用。

  為今後所有類似案例起到一個參考作用。

  也就是,今後相關的侵權,都會參考這個案件來處理。

  「我就不去了,這件事你出面就好。」

  李易覺得自己最近熱度好不容易降低了一些。

  就不去湊熱鬧了。

  ……

  兩日後的燕都中院。

  音符音樂和55音樂官司開庭審理。

  「本院認為:證人當庭所提交證據材料充分,形式來源合法,內容相互印證,能夠作為定案依據,本院予以確認……下面對本案進行宣判。」

  「全體起立……本院認為被告方:55音樂侵犯音符音樂版權1423首,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指控罪名成立。」

  「判決如下:」

  「55音樂即刻起停止侵權,下架侵權歌曲……處罰金10萬元,賠償音符音樂公司76.34萬元,並承擔此次訴訟全部費用!」

  「本判決為口頭宣判,判決書將在五日內向你們送達,如不服本判決,可以在判決書送達第二日起十日內,向本院或者燕都高院提起上訴!」

  在法院內。

  音符音樂這邊,音符音樂負責人:楊國民親自到場!

  不過被起訴的55音樂,僅代表律師到了。

  「韓律師,請問對於55音樂侵犯音樂版權一事敗訴,是否會提起上訴?」

  「請問韓律師,關於音樂版權方面……」

  判決結束,55音樂的律師團隊離開法院。

  面對記者的提問一言不發。

  這他喵怎麼上訴?

  這是一個「典型」!

  是最高監管需要定一個「典型」和「案列」。

  根本沒有上訴的必要。

  上訴也會被打回來!

  楊國民帶著律師團隊。

  可謂是意氣風發。

  剛剛走出法院,立刻迎上來不少媒體,各種提問!!

  「楊總,對於此次勝訴您怎麼看?」

  「恭喜楊總,音符音樂起訴55音樂侵犯音樂版權獲勝,想問一下,今後音樂是否進入版權時代?」

  「關於其他侵犯音符音樂版權的公司,是否還會起訴?」

  「音符音樂手握3000萬版權,是否存在壟斷?」

  可見,這場官司帶來的影響和關注還是很大的!!!

章節目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