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千三百八十三章 拉努夫

投票推薦 加入書籤 小說報錯

  阿德納爾原始森林邊緣處。

  當葉遠看到拉努夫的手勢後。

  他也不需要客氣,直接拿起手中的獵槍對準馴鹿。

  舉槍,瞄準,扣動扳機,槍響。

  可以說葉遠這一系列動作做的是相當熟練。

  這讓作為職業獵人的拉努夫,在心裡也不免點了點頭。

  他作為尼貝爾用來招待客人的專業嚮導。

  已經不是第一次帶人進入這片原始森林裡狩獵了。

  以往的客人,雖然也不乏用槍的好手。

  但像葉遠這樣,舉槍就打,瞄準時間不超過一秒的幾乎沒有。

  尤其葉遠還是華國人,這就更加的讓拉努夫佩服不已。

  畢竟華國禁槍,那是所有人都知道的事情。

  可他又怎麼可能知道。

  葉遠為了練好槍法,在空間中不知道浪費了多少的子彈。

  不是有句話說的好嗎?

  那就是每一個神槍手,都是用子彈餵出來的。

  而葉遠,則是詮釋了這一說法。

  就他練槍浪費的子彈,培養一個班的神槍手都夠用了。

  這是別人羨慕不來的。

  誰叫這傢伙又有時間,又有那麼多各個地方繳獲上來的武器?

  如果這樣還練不出來,那真就沒天理了。

  最主要的是,這傢伙還有個BUG在身。

  他的感知,可以校對出膛後子彈的軌跡。

  種種情況基於一身的葉遠,想要打不重獵物那都是不可能的。

  就在槍響過後,剛剛還在進食的馴鹿應聲栽倒在地上。

  「老大牛掰!」

  馬樺第一個對著葉遠舉起大拇指。

  「嘿嘿!和你比怎麼樣?」

  葉遠壞笑著揚了揚眉毛。

  他可是聽船員們說過,馬樺這傢伙別看平時很不著調,但他那槍法是真的准。

  馬樺聽到有人挑釁自己的槍法,直接聳了聳肩膀:

  「和我比?那還是差一點吧!」

  馬樺真的不是逞強,很是真心實意這麼認為。

  如果剛剛換了自己。

  先不說用不用瞄準這個多餘的動作。

  就是從出槍到手槍,他絕對會比葉遠節省最少一秒鐘的時間。

  別看只有區區的一秒鐘,很多時候對狙的時候,哪怕零點幾秒都會左右戰場的走向。

  所以哪怕葉遠已經展現出很不錯的槍法,但在馬樺的眼裡,這也就是剛剛達到及格的標準。

  拉努夫這個時候已經向著被葉遠擊中的獵物跑去。

  像是馴鹿這種大型的獵物。

  一般很難一槍斃命。

  除非你這一槍打在要害上,不然還要追蹤半天的獵物。

  但葉遠這一槍,馴鹿卻是直接倒地,拉努夫感覺好奇。

  結果當他跑過去一看後,倒吸了口冷氣。

  葉遠這一槍,直接打到了馴鹿的頭部。

  所以這麼大的一隻馴鹿才能斃命。

  拉努夫在看到這一幕後,看了眼走過來的葉遠:

  「葉!你這槍法真棒,你是軍人嗎?」

  葉遠搖了搖頭:

  「不是,我是一名漁民,大學畢業後還做過潛水員!」

  拉努夫:。。。。。。

  看到場面陷入到尷尬,葉遠不好意思的撓了撓頭。

  他不知道自己說的話有什麼不對?

  自己的確就是一個漁民啊?

  邊上的船員紛紛投過來鄙夷的白眼。

  自家老大哪都好,就是這凡爾賽是在讓他們有些受不了。

  「老大,你也別高興了。

  人家打馴鹿哪有爆頭的?

  不知道馴鹿頭做成標本才是最好的嗎?


  你給它腦袋上開了個大洞,還怎麼做標本?」

  馬樺實在受不了葉遠這種人菜癮大的傢伙,不得不開口嘲諷。

  不得不說,馬樺你一個刺客開嘲諷,完全就是找死的行為。

  沒看還沒等他把話說完,就被葉遠直接給了一腳被踹坐在雪地當中了嗎?

  「這傢伙今天嘴怎麼這麼賤?」

  邊上的尤志勇小聲的嘀咕著。

  「這不是老大剛剛挑釁他的槍法了嗎?這傢伙你又不是不知道?」

  鮑春宇也在小聲的議論。

  「這尼瑪就是腦殘,現在報應來了吧?」

  尤志勇瞥了眼被踹坐在地上的馬樺,聳了聳肩膀不在看那個傢伙。

  「這隻馴鹿的鹿叉很少,並不適合做鹿頭標本。」

  拉努夫可沒有馬樺那麼虎。

  他可是能分清楚大小王的。

  在聽到馬樺埋怨葉遠不應該打鹿頭後,就連忙幫著葉遠解釋。

  雖然他不清楚馬樺和葉遠是什麼關係。

  可是來之前尼貝爾卻告訴過他,這裡他只需要聽從葉一個人的命令就行。

  作為尼貝爾專用的嚮導,他當然知道,自己的飯碗是誰給他的。

  所以在葉遠和別人意見分歧的時候,他會毫不猶豫的站在葉遠這一方面。

  「葉!如果你喜歡馴鹿標本的話,我那裡可是有一個48叉的馴鹿標本,如果你喜歡我可以送給你。」

  葉遠別有深意的看了眼拉努夫。

  這傢伙看起來憨憨壯壯,可是那心思可一點都不比別人少。

  拉努夫口中的48叉,葉遠當然知道是什麼含義。

  正是因為知道,他才會對拉努夫說出來的話認真的思索。

  他到不是貪圖這傢伙口中的標本。

  而是對拉努夫這個人,又多了一層認識。

  眾所周知的是,馴鹿無論雌雄,它們頭上都會生有一對猶如樹杈狀的犄角。

  這也是馴鹿區別於其他鹿的顯著特點之一。

  通常,雄鹿的鹿角要比雌鹿的鹿角大很多。

  甚至有些雄鹿的鹿角,寬度可以達到兩米。

  鹿角分子繁茂,有時候會超過三十多叉。

  越是強壯的馴鹿,鹿角分叉越多。

  而超過三十多叉的馴鹿,就已經是比較少見的了。

  像是拉努夫口中48叉的,那幾乎用『罕見』來形容都不為過。

  這還不是最關鍵的。

  最關鍵的是如果想要把這樣的馴鹿做成標本。

  首要的就如馬樺說的那樣,不能破壞了馴鹿的頭部。

  可一旦馴鹿受傷後,他會拼命逃跑。

  在逃跑過程中,很難避免自己的鹿角不會損壞。

  這也是馴鹿標本珍貴的主要原因。

  並不是你見到一個可以製成標本的馴鹿就一定能把他的頭部做成馴鹿標本。

  畢竟這裡面不確定的因素太多了。

  這也就更加彰顯出48叉馴鹿標本的珍貴。

  可這傢伙開口就是白送。

  葉遠科不相信自己有這麼大的魅力。

  那結果就只能有一個。

  就是這傢伙送給自己珍貴的標本後。

  在尼貝爾那裡得到的,將會遠遠不止標本能夠賣出的價值。

章節目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