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5章 問題小伙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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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115章 [問題]小伙兒

  「電影片頭剛剛開始,不耽擱你看……」甘凝在他耳邊低聲細語,隨後順勢依偎在他的懷裡,這樣的觀影體驗實在是舒適無比。

  燈光柔和,氣氛溫馨,她的話語如清泉般滋潤著他的心靈,讓他沉醉在這浪漫的氛圍中。

  劉之野先從大衣口兜里掏出一把乾果,輕輕地遞在甘凝手上。然後分別又給老弟小妹一人分了一把,倒是給了她們一個意外的驚喜。

  劉之野一邊兒給甘凝剝著乾果,一邊兒欣賞起放映地影片來。他沉醉於影片的精彩情節中,同時也回憶起自己上輩子看過的這部電影。

  小時候,他們家裡還有這電影的D版VCD光碟,現在回想起來,那份記憶仍然歷歷在目。

  故事是這樣的:1958年的上嗨,車水馬龍,人流如潮。人民警察馬天民昨天值了一個通宵夜班,今天輪到他休息。

  派出所所長的愛人姚美珍一早兒就帶著她的同伴郵遞員劉萍來到派出所宿舍,準備介紹她與馬天民認識談對象。

  可是,馬天民已經外出……

  馬天民在歸途上遇到一個騎自行車的青年不守交通……

  當他……姚美珍和劉萍因為等不及已經離去。

  劉萍又約他看第二場電影……

  馬天民在赴約途中……

  當馬天民趕到劉萍家的時候,已經是晚上八點半鐘了……

  劉萍以為馬天民沒有誠意,對他態度十分冷淡……

  劉萍的父親認識馬天民,就把他大大地誇獎了一番……

  劉萍也弄明白了馬天民一再失約的原因……,

  最後開始喜歡起了這個樸實憨厚、樂於助人的人民警察了。

  完!

  影片結束後,劉之野小心翼翼地護著甘凝,身邊還跟著他的弟弟妹妹們,他們在人群中緩慢地前行。

  小妹與甘凝姑嫂倆,邊走邊嘰嘰喳喳地討論著各種話題,而剛才的劇情更是她們熱議的焦點。

  劉之野不禁感嘆,現在的人們在精神娛樂方面的匱乏,即使只是一場普通電影,也能讓她們討論半天,樂此不疲。

  一路熱議到家後,他便打發走了興奮不已,還想著繼續嘮嗑地劉之若。

  小兩口在溫馨的家中,簡單地洗漱後一同上了炕,安靜地睡下。甘凝懷孕後,身體明顯地出現了嗜睡的症狀。

  她剛躺下不久,便已安然入睡了,呼吸均勻,姿態安詳。而劉之野,卻一直翻來覆去,無法入眠。

  他腦海中不斷回想起今天發生的一幕幕情景,內心深處不禁湧起一陣莫名的憂慮。

  想到即將在年後前往治安處兼職,他的心情更是複雜難言。

  看來這治安處的工作並不輕鬆,任重而道遠啊,他們畢竟肩負著維護東城區治安的重任。

  然而,當前的治安狀況並不像表面看起來那麼風平浪靜。

  別的不說,就說當下。

  這年月,四九城先鬧狼,後鬧LM。

  鬧狼家家門上畫白圈兒,鬧LM天一黑就不敢出家門兒。

  別的地方不知道,就說東直們與朝陽門外這一片兒吧,這會兒叫東郊區。

  LM就不少,還都有綽號。

  什麼「黑麻頭」,「小旋風」,「矮腳馬」,「草上飛」,「小五義」,「小八義」,「四大天王」,「八大金剛」,「一腳震朝陽」……

  LM還要會吹LM哨兒,十個手指個個都能吹響,脆生,婉轉,拐的彎兒多。有的還會打「匪子」(響指),透著那麼洋氣。

  舊社會江湖上有八大門兒:「金、皮、彩、掛、評、團、調、柳。」另外還有兩小門兒:「榮家門兒」和「窮家門兒」。

  這些行當都不包括LM。

  所以說LM是無門無戶,無宗無典的特殊物種。

  劉之野覺得為了社會安定,懲治LM分子無可厚非。

  但是他細一琢磨,和後世的這些路霸,土匪,惡棍,騙子,動不動就要人命的閻王,小鬼兒一比,忽然覺得這年月的「精神小青年」,好像有點兒「六月雪。」

  他這不是為「精神小青年」開脫罪責,只是覺得這會兒的,有些「精神小青年」好像還夠不上LM罪,就是打架鬧事兒。


  這些所謂的「精神小青年」大多具備四個條件:「第一、年少氣盛第二、腎上腺素分泌正直峰期,第三、多餘能量無處釋放,第四、沒正事干閒的五脊六獸。」

  有的「精神小青年」為了生計,其實就是傍著一些頑主佛爺瞎胡混,本心可能沒有多大惡意。

  「精神小青年」之間用「照」,「遞葛」,「犯葛」,「叫份兒」,等手段來「找茬兒」,「炸刺兒」;原因就是相互「不份兒」。

  就是找茬兒打架。

  更有哏兒的是,這會兒地「精神小青年」打架還有很多規矩,這些規矩細一咂摸,好像還有點兒「京味兒」。

  首先說,打架不叫打架,叫「玩兒玩兒」。

  主要分兩種,一是摔跤,二是玩拳。

  定好了「玩兒那部」,還要定好是「單練還是帶人?要帶人,還要講清能帶幾個人。」因為那陣兒講究公平茬架。

  單練就是倆人一對一的打,旁人不許幫忙,不能以多欺少。如帶人必須明確帶幾個,還不能說話不算數兒,來回「拉抽屜兒」,「玩兒不局氣的」。

  然後還要講好帶不帶傢伙——也就是說好能不能使用兇器?要玩兒明的,不能玩兒暗的。

  這時候講究的是「動鐵為凶」,只要沾鐵器,就算使兇器,一般都是玩兒不帶兇器的。

  只要一沾兇器,雷子抓著就要判重刑,肯定進「炮兒局」,那就徹底「折了」(舌了)。

  打架不帶兇器,興許「二屁有緩」,吃幾頓窩頭還能放出來。

  說不帶還真不帶,因為這會兒的流氓也講「信譽第一」玩兒「不局氣的」,傳出去「丟份兒」,「栽面兒」,今後再在街頭兒混,讓人瞧不起。

  ……

  多數架打不起來,就是鬥鬥嘴,鬥鬥氣兒,逞逞強,亮亮份兒。

  兩幫人茬架結束。

  這就握手言和,找地方吃飯,幾瓶燒刀子入肚兒,就「不求同日生,但求同日死」了。

  您說是不是有點兒「京城味兒」?

  所以這樣的「精神小青年」犯事兒不大,不會涉及重大刑事案件。大多數情況下會被給予批評教育,以引導他們走向正途予以釋放,頂多罰款拘留幾天。

  所以這樣的處理幾乎每天都會上演,層出不窮。

  所以在這個時代,治安問題相對比較複雜,主要是處理一些雞毛蒜皮的瑣事。

  為了維護本地區的治安,治安處也會定期在街道上進行巡邏,針對可能存在的安全隱患進行排查。

  說白了,現在這個時代的治安處,真正的大案要案確實並不多見。更多的時候,他們所面臨的就是一些瑣碎的治安問題,事不大但繁瑣。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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