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0章 串台了

投票推薦 加入書籤 小說報錯

  男人說:「你莫急,只要等我先哄那婆娘懷上了孩子。等她生產時難產,人一沒,我立刻娶你進門,立你為夫人。」

  女人說:「我知道,你是貪圖她這豐厚的嫁妝,要是休妻或者和離,她就會把嫁妝都帶走了,只有人死了,這筆財產才能徹底歸你。可是讓她死,法子有太多了,何必非讓她懷孕產子呢?你看她喝了這麼多湯藥,肚子到現在都沒動靜,說不定就是只不會下蛋的雞。」

  男人又說:「真是婦人之見!她那娘家勢力如此之大,但凡她亡故,她娘家能不派人來查?能不去官府鳴冤?紙里終究包不住火,這查來查去,難免就查出端倪來。」

  「但是難產而死就不一樣。古往今來,女人生孩子時亡故的不在少數,是再正常不過的事。岳家得知了,也不過就是感嘆一聲女兒紅顏薄命罷了。」

  「而且,她若是真能給我留下個一兒半女,到時候岳家看在外孫的份上,說不定還會再給我一筆錢。」

  「我知道,」男人頓了一頓又說:「你是妒忌她能為我生孩子。你放心,到時候她一死,你成了夫人,那孩子自然便認你做娘。」

  「而且,你是她的陪嫁丫鬟,沒準到時候岳家心疼外孫,怕來個不相干的後娘虐待孩子,便直接認了你做乾女兒,再給你一筆陪嫁,讓你正大光明嫁進來,那我們豈不是一箭雙鵰?」

  女人嬌笑道:「哈哈哈,你可真壞。」

  我站在牆根偷聽了半天,就這最後一句說對了,沒錯,壞,是真壞。沒想到這許星燦人面獸心,居然打的是這種鬼主意。表面上裝深情,背地裡卻和原主的陪嫁丫鬟春桃勾搭在了一起。

  怪不得我上回去書房找他他半天都沒開門,估計當時正在裡面跟春桃纏綿呢。

  這許星燦讀書雖說不行,但在算計原主上,腦子卻十分夠用。

  根據古代律令,嫁妝是女子從娘家帶來的私人財產,夫家無權挪用。如果女子被休棄或者與丈夫和離,甚至丈夫亡故女子改嫁,女子都要將自己的嫁妝帶走。

  「妻雖亡沒,所有資財及奴婢,妻家並不得追理。」也就是說女子一旦在丈夫家亡故,娘家便不能再追回這筆嫁妝。

  這個許星燦,但凡將算計原主的心思用一分在讀書上,也不至於連個秀才都考不上。

  聽到這裡,但凡換個暴脾氣或者戀愛腦,怕不是要立刻破門而入,直接給春桃兩個耳光,再薅著許星燦的脖領子,一把鼻涕一把淚地質問他究竟愛不愛自己了。

  但我,只是個沒有感情的電話手錶……劃掉,小天才罷了,聰明如我,是不會幹這種打草驚蛇的蠢事的。現在和許星燦撕破臉,有百害而無一利。

  我當下默不作聲地回到房中,而後,美美地睡了一覺。

  翌日清晨,春桃過來敲我的房門:「小姐,小姐?」

  春桃見我沒應聲,便用力一推,推開了我的房門。

  此時此刻,我正盤腿坐於床上,雙目緊閉,雙手置於膝上,口中念念有詞。

  「小姐、小姐?」春桃走到我近前,又喚了兩聲。

  我猛地一睜眼,雙目射出兩道精光,將春桃唬得下意識倒退了幾步。

  「何方歹人,竟破了我的結界?!」我喝道。

  春桃:「啊?什……什麼?小姐,你在說什麼?」

  我:「女人,你在玩火。」

  春桃:?

  我:「你打擾了我的修煉。」

  春桃:??

  我:「傻瞪著我幹什麼。我是說,讓你給我端個火爐來。」

  春桃:「小姐你要火爐做什麼?」

  我:「當然是煉丹了。」

  春桃:???

  春桃手腳並用地逃離了我的臥房,飛速跑去找許星燦匯報:「老爺,你快去看看吧,我家小姐好像是瘋了。」

  許星燦:「我建議你把好像兩個字給去了。她從昨天起就不太正常。」

  許星燦大步走進了我的臥房:「娘子,你又在搞什麼?」

  「你來得正好。」我說:「我正有話要和你說。如今,我已經突破了築基期,進入了金丹境。我原也想與你白頭偕老,但奈何我已跳出三界外,不在五行中。實在不能繼續留在這俗世的婚姻中。」

  許星燦皺了皺眉:「你不會又要跟我和離吧?」


  我:「你放心。你我夫妻一場,我自然不會虧待你。更何況我如今已是仙界中人,俗世的銅臭之物,與我也沒有任何用處。所以我決定將我的嫁妝全部留給你,我只帶些夠我上仙山上修行的盤纏就夠了。」

  許星燦眼中的興奮之色一閃而過:「娘子此話當真?」

  我:「自然。」

  許星燦:「可我還是捨不得娘子……」

  我略一沉吟:「既然你捨不得我,那我不走,在家修行也不是不可以。只不過,我需要煉丹,據說很多道友煉丹時都會發生爆炸,把房頂炸飛了是常事……」

  許星燦:「和離,現在就和離。和離書在哪?我馬上籤。」

  監控屏幕前,導演小文一臉不解:「不是吧,我沒聽錯吧。在古言小說里修真,她是不是串台了?」

  一旁的馮霏勾了勾嘴角:「不愧是我妹妹,有創意。」

  導演小文:「不過她這就把偌大的家產拱手讓人了?」

  馮霏:「不要干涉她,看看她葫蘆里賣的到底是什麼藥。」

  終於得到自由身的我當然不是真的要去什麼仙山上修行。

  我直接一封匿名舉報信寄到了官府,舉報許星燦參與販賣私鹽。

  沒錯,這就是我查帳時的重大發現。雖說古代的記帳方式和現代大有不同,但這也難不倒拿過會計學學士學位,還考下了注會資格證的我。

  我在帳目中發現有幾筆帳對不上,之後我又查看了進出貨的台帳,果然發現了端倪。原來許星燦因為經營不善,虧損嚴重,為了節約成本,便從不法商販那裡買了私鹽。

  要知道,在古代,私鹽這個東西跟現代某種和它長得差不多的白色粉末狀物品一樣,都是罪大惡極之物。買了它便已觸犯了法律,而私自售賣,更是要被判處死刑。

章節目錄